X
相关链接
福建省厦门环境监测中心站2022年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的公示(二)_ 公告公示_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厦门环境监测中心站2022年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的公示(二)
来源:福建省厦门环境监测中心站 时间:2022-04-02 10:04 浏览量:683

致各潜在供应商:

  我站拟采购进口产品激光显微拉曼成像光谱仪。上述仪器设备已于2022年3月4日在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发布“进口仪器设备技术参数公示”,至2022年3月11日截止时间未收到潜在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目前我站已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厦门分网由系统随机抽取相关专业的专家对本项目进行进口产品论证。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1〕6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将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2年4月2日至2022年4月9日。

  如各潜在供应商对专家论证意见有建议或意见的请在公示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并同时将书面原件材料(包括: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通信地址、联系方式等)送至福建省厦门环境监测中心站,逾期不予受理。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采购人:福建省厦门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40号

  联系人:许工   电话:0592-2233057

 

  附件: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激光显微拉曼成像光谱仪)

 

 

  福建省厦门环境监测中心站

  2022年4月2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