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214号)和企业碳排放核查结果,福建碳市场2021年度共纳入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296家(不包括纳入全国碳市场的发电企业)。2021年度共发放碳排放配额总量为131724520吨,应清缴配额总量为131826803吨。截至2023年1月10日,全部重点排放单位按时足额完成配额清缴,履约率100%。
特此公告。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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