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的指导意见》和省生态环境厅、林业局《福建省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实施细则(试行)》,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林业局等部门组织开展了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形成了全省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台账,并通过了部门联合审查,现将整改销号情况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
联系电话:0591-88367160
电子邮箱:zrc@sthjt.fujian.gov.cn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环保路8号
附件:福建省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台账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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