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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采样项目公开比选公告_ 公告公示_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典型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采样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来源: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时间:2025-06-10 08:50 浏览量:1166

  根据科研工作需要,拟对典型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采样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诚邀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参与。

  一、有关事项说明

  1、项目名称:典型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采样项目

  2、采购单位: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3、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6000元(人民币),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4、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获取时间:2025年6月10日~2025年6月13日。请供应商在公告规定的获取时间内,联系项目联系人获取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必须装订成册,信封上注明比选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以及“XX日期前不得启封”字样。信封及封口上应加盖供应商公章。纸质响应文件一式两份,正本1份,副本1份。

  6、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响应文件按规定密封盖章并寄(送)至指定地点。逾期或不符合密封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六楼会议室(福州市晋安区北环中路茶园小区环北三村10号楼)。

  8、比选评审时间及地点:2025年6月16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六楼会议室。

  二、采购内容

  开展2个地块(地块位于三明、南平)的土壤及地下水采样工作,预计需采集土壤样品数量20个、地下水样品数量20个。将采集的样品送至采购人规定的地点。

  三、资格条件

  1、投标响应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四、成交原则

  本项目比选采用最低价中标,院采购小组负责具体资格审查和比选事务。资格审查合格的响应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比选,按照流标处理;满足三家及以上的,由院采购小组进行比选。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响应人为中标候选人。最低报价相同的,由院采购小组通过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单位。

  、采购单位基本资料

  采购单位全称: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详细地址:福州市晋安区茶园小区环北三村10号楼

  邮  编:350013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13696838400

  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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