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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报告_ 市县要闻_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尤溪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报告
来源:三明市尤溪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4-05-06 17:30 浏览量:

  日前,尤溪县召开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县政府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尤溪生态环境局分党组书记、局长黄海城受县政府委托向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

  报告指出,2023年尤溪县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位列全市第5名,同比上升3位次,为近五年最好的成绩。其中,县级行政区水质排名进入全省第8名,同比上升5位;闽湖成功入选省级第一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尤溪生态环境局获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闽江上游尤溪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及产业绿色转型升级融合发展模式(EOD)项目,录入省级EOD项目库。全县生态文明理念持续树牢,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参会人大常委会委员对2023年尤溪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表示充分肯定,对生态环境部门积极主动向县人大汇报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给予高度评价,并提出意见建议。

  尤溪县人大常委会认为,2023年以来,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通过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县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同时指出,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然存在短板弱项,突出问题整改还需加大力度。

  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坚持精准治污、依法治污、科学治污,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努力在污染防治攻坚、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加强生态修复监管、提升环境治理水平等方面取得更大进展,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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