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省流域水环境质量状况
2020年1-7月,全省12条主要河流143个水质评价断面总体水质为优。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7.9%,同比持平;Ⅰ~Ⅱ类水质比例为66.4%,同比上升4.9个百分点。各类水质比例如下:Ⅰ类占4.2%,Ⅱ类占62.2%,Ⅲ类占31.5%,Ⅳ类占1.4%,Ⅴ类占0.7%,无劣Ⅴ类水。全省小流域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3.2%,同比上升4.1个百分点。
二、全省地表水水质状况排名
参照生态环境部《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试行)》,对全省重点流域和各设区市、有关县级行政区的地表水水质状况进行排名。
(一)重点流域水质排名情况
2020年1-7月,全省12个重点流域按省考断面评价,总体水质从相对较好开始排名,具体为:霍童溪、交溪、敖江、闽江、晋江、汀江、木兰溪、萩芦溪、九龙江、东溪、漳江、龙江。
(二)设区市水质排名情况
2020年1-7月,各设区市地表水水质按省考断面、小流域考核断面分别评价,水质排名情况如下(详见表1)。
2020年1-7月福建省设区市地表水水质排名情况
排 名 类 别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省考断面 (自优排序) |
三明 |
宁德 |
厦门 |
泉州 |
南平 |
龙岩 |
莆田 |
福州 |
漳州 |
小流域考核断面 (自优排序) |
三明 |
南平 |
厦门 |
宁德 |
泉州 |
莆田 |
龙岩 |
福州 |
漳州 |
(三)县级行政区水质排名情况
平潭综合实验区因涉及流域少,暂参与县级行政区水质排名。2020年1-7月,平潭和全省61个县级行政区(42个县、12个县级市,地理位置相对独立的7个市辖区)地表水水质综合排名前10位和后10位名单如下(详见表2)。
2020年1-7月福建省县级行政区地表水水质排名情况
排 名 类 别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前10名 (自优排序) |
泰宁 |
将乐 |
德化 |
明溪 |
建宁 |
武夷山 |
清流 |
东山 |
沙县 |
宁化 |
后10名 (倒数排序) |
惠安 |
泉港 |
漳浦 |
晋江 |
武平 |
屏南 |
霞浦 |
龙海 |
福清 |
诏安 |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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