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将拟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17日-2025年6月23日。对该单位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厅提出。联系电话:0591-88367175,电子邮箱:gtc@sthjt.fujian.gov.cn。
一、单位名称:三明市盈新贸易有限公司。
二、单位地址:三明市沙县区凤岗金辉路139号厂房。
三、设施地址:三明市沙县区凤岗金辉路139号厂房。
四、经营废物类别:HW03废药物、药品(900-002-03);HW04农药废物(900-003-04);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900-401-06、900-404-06、900-405-06);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199-08、900-214-08、900-249-08);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900-007-09);HW11精(蒸)馏残渣(900-013-11);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900-016-13);HW17表面处理废物(336-063-17、336-064-17);HW29含汞废物(900-024-29);HW31含铅废物(900-052-31仅限废铅蓄电池);HW34废酸(261-057-34、313-001-34、336-105-34、900-300-34、900-301-34、900-302-34、900-303-34、900-304-34、900-305-34、900-306-34、900-307-34、900-349-34);HW35废碱(221-002-35、900-352-35);HW49其他废物(900-041-49感染性除外、900-044-49、900-045-49、900-047-49、772-006-49感染性除外);HW50废催化剂(900-049-50)。
五、经营废物的方式及规模:收集、贮存2000吨/年(其中废铅蓄电池1600吨/年,其他危险废物400吨/年)。
六、服务范围:三明市。
七、核准许可证有效期:发证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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