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投湄洲湾第三发电厂2×660MW机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相关技术审查意见,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
一、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3日-2024年12月27日(5个工作日)。
二、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 话:0591-88367055、87868378(传真)
电子邮箱:hpc@sthjt.fujian.gov.cn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环保路8号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邮政编码:350001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备注 |
国投湄洲湾第三发电厂2×660MW机组项目 |
国投湄洲湾第三发电厂2×660MW机组项目位于莆田市北岸经济开发区东埔镇,国投云顶湄洲湾电力有限公司一期工程原有闲置煤场和煤场滞洪池等场地 |
国投湄洲湾(莆田)发电有限公司 |
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2×1969t/h超超临界燃煤锅炉,同步建设脱硝、除尘、脱硫等环保设施及配套设施;灰场、工业废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等依托国投云顶湄洲湾电力有限公司二期工程,卸煤码头、储煤场依托国投湄洲湾港口有限公司建设的国投湄洲湾煤炭码头及后方煤堆场。项目选址于国投云顶湄洲湾电力有限公司一期工程原有闲置煤场和煤场滞洪池等场地,不新增占地,温排水新增用海已取得用海预审意见(莆湄北自然资〔2023〕67号)。工程总投资578159万元,环保投资总额为4707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8.14%,新增定员240人。建设工期26个月,计划2027年3月底投产。本次评价不包括电力送出系统。 |
三、海洋生态保护措施:项目对可能产生的海洋生态影响,采取如下措施:(1)对项目施工可能造成的生态和资源损失,加强施工过程的监督与管理,如:尽量选择低潮位施工、降低施工期悬浮物搅动等;(2)对项目运营产生的不可逆生态损害,要求建设单位按要求缴纳海洋生态补偿金,采用增殖放流等方式对海洋生态损失进行补偿;(3)针对项目产生的海洋生态损害特征,加强海洋生态环境跟踪监测工作。 四、固体处置措施:设置灰库、渣仓、石膏贮存间、石子煤罐,炉渣、飞灰、石子煤和脱硫石膏等均全部综合利用;净水站污泥和煤泥污泥混入煤中掺烧;废超滤膜、废反渗透膜、废滤芯、废离子交换树脂、储运工程废弃除尘布袋委托厂家回收,SCR系统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铅酸蓄电池、废弃含油抹布、废油漆桶、实验室废液、包装袋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脱硫废水污泥需进行危险废物鉴别,若鉴别为危险废物则应按危险废物管理,若不是危险废物则外运综合利用,鉴别前应该按危险废物管理。 七、土壤及地下水保护措施: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根据防渗参照的标准和规范,针对不同的防渗区域采用相应的防渗措施,并设置地下水监控井。 八、碳排放评价减污降碳措施:项目在工艺设计、设备选型、电气系统、节能管理等各方面均采用了一系列节能措施,通过采用各种先进技术,大量降低物料消耗、减少生产中各种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优化烟风管道和循环水系统管道,降低沿程阻力,降低一次风机、引风机、送风机、循环水泵电机功率,降低厂用电率,降低碳排放强度。提高蒸汽参数,进一步提高机组效率,降低供电煤耗。适当增大管径、减少弯头、尽量采用弯管和斜三通等低阻力连接件等措施,降低主蒸汽、再热、给水等管道阻力,提高机组热效率,降低供电煤耗。设置低温省煤器,提高机组热效率,降低供电煤耗。对废气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开展方案比选,优先选择碳排放量较小的污染防治措施方案。本项目在西侧空地预留碳捕集场地,作为后期碳减排措施的安装区域。 |
根据建设单位提交的《国投湄洲湾第三发电厂2×660MW机组项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说明》,该项目采取网上公示、当地报纸公示、当地张贴公示形式进行公众参与。在项目环评公众参与过程中,未收到相关公众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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