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并监督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现对拟推荐申报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的思明区、永春县、将乐县、武夷山市、柘荣县进行公示。
一、公示日期:
二、公示期间,福建省环境保护厅接受反映思明区、永春县、将乐县、武夷山市、柘荣县申报参加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评选工作相关情况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三、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
电话:
0591-88367039(驻厅纪检组)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环保路
邮编:
电子邮箱:zrc@fjepb.gov.cn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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