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02-3000-2026-00048
  • 文号: 闽环保议〔2026〕12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 生成日期: 2026-04-08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35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 2026-04-16 11:27

答复类别:B

省发改委:

         郑金泉代表提出的《关于抢抓低空经济发展机遇,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引擎的建议》(第1135号)已收悉。我厅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厅会同相关单位积极推进《福建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研拟工作,稳步推动我省低空经济发展。在生态环境领域,我厅积极探索并将无人机广泛应用于监测、监管、执法、应急等多个业务领域,显著提升了监管效能与精准化水平。在生态环境监管方面,通过无人机辅助卫星遥感技术,对自然保护区、矿山生态修复区域、海湾岸线洁净程度等进行遥感监测,高效获取植被覆盖、水土流失、生态破坏、海洋垃圾分布密度等信息;在环境监测方面,利用搭载专用采样设备的无人机在重要水质监测断面、饮用水源地等不便于到达的点位进行样品采集,显著提升了监测的覆盖范围、采样效率;在环境执法方面,利用无人机高效巡查入河排污口、企业废气排放口及养殖场等重点目标,精准锁定超标排污行为并固定证据;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方面,利用无人机实时追踪污染物扩散范围与浓度变化,并将数据动态传输至指挥中心,为决策提供关键依据。

  另外,我厅积极指导并支持部分地区先行先试,探索低空技术的创新应用,目前已在福州、莆田等地取得初步成效。福州市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单位建设空天地一体化智能巡查综合平台,通过“一机多飞、一图多用”,对饮用水源地、重点工业园区、大气国控点、自然保护地及海岸线等开展多场景协同巡查,实现了常态化、智能化监管,并支持多部门智能共享巡查数据与实时画面,在显著提升监管效能的同时,大幅节约了行政成本。莆田市生态环境局正在推进大气环境监测能力支撑建设,依托颗粒物激光雷达、无人机载走航监测等技术,加密空缺区域的大气监测,提升污染溯源、大气环境监管能力,实现对重点区域的大范围、全天候的监测和溯源。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履行部门职责,以科技创新与应用示范为驱动,积极推进全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深化技术应用,提升监管效能。系统总结现有无人机在监测、执法、应急等领域的实践经验,进一步拓展其在生态质量评估、污染源追踪、环境风险预警等方面的应用深度与广度。推动无人机监测技术与现有生态云平台深度融合,强化数据智能分析与业务联动,完善更加精准、高效的“空天地一体化”监管体系。二是拓展示范试点,强化协同共享。在巩固福州、莆田等地试点成果的基础上,支持厦门、泉州等地开展新一批示范建设,探索更具特色的“低空+环保”应用模式。主动加强与自然资源、林业、海洋、应急等部门的协同,共同推动构建跨领域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和联合监管机制,促进低空技术在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森林防火、海域监控、防灾应急等多场景的标准化、规模化应用。三是加强源头引导,推动绿色发展。积极参与我省低空经济相关规划、政策与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依据国家在噪声管控和电磁环境管理等领域的相关要求,科学提出生态环境管控建议,引导产业绿色、低碳、安全发展,为全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领导署名:魏良栋

  联 系 人:张 悄

         联系电话:0591-88367136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4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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