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02-3000-2026-00087
  • 文号: 闽环保议〔2026〕48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 生成日期: 2026-05-23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8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 2026-06-03 12:55

  答复类别:B类

张香春代表:

  《关于加大对闽江上游文江溪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支持力度的建议》(第1582号)由我单位会同省自然资源厅、财政厅、水利厅、发改委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十四五”以来,省委和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组织省直有关部门积极推动三明市大田县文江溪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及矿山生态修复,推进文江溪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提升,有效改善矿山地质环境水平。2025年,文江溪流域国省控断面Ⅰ-Ⅱ类水质比例100%、同比持平,文江溪小流域断面Ⅰ-Ⅱ类水质比例100%、提升33.3个百分点。

  一、关于“强化省级规划引领,实施系统治理”建议

  省生态环境厅从流域治理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出发,督促指导三明市印发实施《关于深化文江溪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从优化产业布局、工业污染防治、生活污水提质增效、农业面源治理等方面,统筹推进文江溪流域产业优化、污染治理效能提升,促进文江溪流域水质改善。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统筹布局矿山修复工作,制定《福建省“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将大田县划入闽江上游煤田矿山集中区,共完成治理面积1863亩,并指导三明市印发实施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将大田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列入重点工程。

  下一步,将锚定闽江全流域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工作目标,将文江溪流域保护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十五五”生态省暨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十五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等相关领域规划方案编制,并和国土空间布局、产业结构调整、城乡规划建设、乡村振兴等工作紧密结合,全方位推动文江溪流域生态保护修复。

  二、关于“加大部门帮扶与资金政策倾斜力度”建议

  省发改委、财政厅、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等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合帮扶与协调机制,在资金政策上给予大田县大力支持。“十四五”期间,省发改委安排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1.67亿元支持文江溪流域5个项目建设;省自然资源厅安排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资金支持大田县实施16个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省生态环境厅安排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专项资金2.92亿元支持大田县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项目;省财政厅安排大田县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补助资金3532万元,专项支持文江溪流域废弃矿山综合治理、入河排污口整治、水环境综合治理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设。

  下一步,将加强常态化联合帮扶与协调工作,推进项目落地以及水质监测、水资源监测等信息共享,加大日常执法监测力度。继续深入开展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督促指导属地加强文江溪流域环境治理和保护,在政策、资金、技术上予以支持,持续巩固提升文江溪流域水环境质量。

  三、关于“加快推进已入库EOD项目实施,强化要素保障与配套支持”建议

  省生态环境厅积极推进闽江流域上游(大田段)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与产业开发一体化项目落地实施,针对项目存在产生收益的土地尚未取得,收益来源不够稳定的问题,协调省农发行专家到现场了解情况并给出指导意见,积极争取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资金约1.4亿元作为项目资本金用于购置土地等事项,进一步提升项目成熟度。指导大田县生态环境部门统筹部分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用于文江溪流域的环境整治,强化污染治理和日常监测执法等工作。

  下一步,将继续推动省农发行派员驻大田县策划推动项目,争取绿色金融贷款支持,指导推动文江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参加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组织开展的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争取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支持。

  四、关于“加强项目全过程指导,畅通落地渠道”建议

  2022年以来,省生态环境厅深入实施“项目工作法”,积极建机制、搭平台,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资金用在治理上、资金发挥好效益”原则,紧扣突出环境问题,指导三明市和大田县谋划生成污染治理项目并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省生态环境厅主要领导多次带队赴文江溪流域调研指导,现场督促推进文江溪流域历史遗留矿山治理、涉矿企业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等工作,协调推进相关项目落地实施。

  下一步,将根据省政府印发实施的《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闽政〔2026〕4号),继续指导三明市和大田县针对性谋划文江溪河道清淤、生态修复等水环境治理项目,积极向上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政策支持,并引导金融机构投资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国开行、农发行等银行签署合作协议,有力推进绿色金融支持生态环境治理项目。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徐  威  魏良栋

  联 系 人:苏  凯

  联系电话:0591-88367116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5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三明市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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