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02-3000-2026-00089
  • 文号: 闽环保议〔2026〕51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 生成日期: 2026-05-27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7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 2026-06-03 13:06

  答复类别:B类

左允文代表:

  《关于推进福建省发布“地级市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试点的建议》(第1674号)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等文件,强调要加快建立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建设,研究完善电力平均排放因子核算方法,定期更新全国及各省级地区电力平均排放因子和化石能源电力排放因子。我厅高度重视地方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库建设工作,积极推动开展相关试点工作,大力提升我省企业绿色竞争力。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碳排放因子研究,构建我省电力碳排放因子库。积极争取生态环境部支持,我省成为全国电力全生命周期数据库采集首批试点省份(共4个省份纳入试点),目前我厅与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已启动相关研究工作。同时,指导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计算方法,初步构建福建省电碳因子核算模型,完成2023-2025年九地市分年电碳因子试算。

  (二)优化碳排放核算规则,推动零碳园区零碳工厂建设。加快推进国家级和省级零碳园区建设,鼓励有序发展绿电直连、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等绿色电力直接供应模式,推动园区能源消费零碳化。同时,对于纳入福建碳市场的企业,碳排放核算时扣减企业使用绿电部分的碳排放量,对直供企业使用(未并入市政电网)以及企业自发自用的非化石能源电量对应的碳排放量按0计算,推动绿电在碳市场直接“变现”。

  (三)强化碳足迹管理体系,服务企业碳排放管理。积极参与碳足迹标准体系建设,支持宁德时代等福建省标杆企业发挥“灯塔”作用,协助国家制定锂电池等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探索建立本地化碳足迹因子库,开展锂电池、平板玻璃等产品碳足迹因子核算,提高产品碳足迹核算精度,并与国家数据库形成衔接和互补。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厅将持续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不断推动我省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提高绿色能源消费占比,增强企业绿色竞争力。

  (一)推动本地化电力碳排放因子库建设。与省发改委、统计局、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等单位密切配合,加快推进省级电力全生命周期数据库建设试点,深入推动地级市电力碳排放因子研究,探索建立适配新型电网结构、兼顾时空差异性的精细化地市级电碳因子体系及动态发布机制,为提升区域碳排放核算精准度提供支撑。

  (二)推动我省产品碳足迹研究。积极协助国家相关部委做好我省钢铁、有色等高碳行业和锂电池、纺织服装等优势行业的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编制工作,加快建立本地特色产品碳排放因子库建设,不断推进碳足迹标准在碳排放双控、低碳技术推广、零碳园区建设等领域的实际应用,推动企业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提升产品国际竞争力。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徐  威  魏良栋

  联 系 人:冯东俊

  联系电话:0591-88367170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宁德市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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