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02-3000-2026-00090
- 文号: 闽环保议〔2026〕52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 生成日期: 2026-05-26
- 有效性: 有效
答复类别:B类
吕锜代表:
《关于深化生态保护与经济协同发展 高水平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建议》(第1719号)由我单位会同省发改委、工信厅、住建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省委和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各级各部门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一以贯之推进生态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美丽福建建设,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稳定优良、稳中有进、持续居全国前列,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协同并进。2025年12月,我省入选美丽中国省域先行区,承担落实国家东部率先发展战略、促进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先行目标任务。我厅在牵头编制省域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过程中,认真研究、充分吸收您提出的建议,谋划在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山海统筹优势互补区域协调、构建绿色低碳现代产业体系、健全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等方面奋勇先行,着力推动经济结构向绿向优、环境福祉可感可及、有福之地越建越美。
一、关于健全价值实现体系,激活绿色生态资本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不断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持续拓宽绿水青山转化金山银山路径,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一是深化价值核算与应用。印发《福建省生态产品目录(2025年版)》,涵盖森林、海洋、湿地等六大生态类型,明确三级生态产品清单。应用《生态产品总值核算规范(试行)》,积极推动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探索特定地理单元生态产品价值(VEP)核算。在总结三明、龙岩等林改经验的基础上,推广统一规范的“福林票”,健全完善林权资产折资量化的林票运行机制,林票改革已推广至 6个设区市、38个县(市、区),有效促进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股金、林农变股东。二是拓宽交易和转化路径。依托海峡资源环境交易中心,持续推进碳排放权、排污权等环境资源权益交易。建成全国首个河湖生态产品交易平台,完成全国首笔河湖碳汇交易,林业碳汇、海洋碳汇实践走在全国前列。扩大生态产品溢价增值,建立省市县三级生态区域公用品牌体系,“武夷山水”品牌价值超489亿元。加快发展花卉苗木、林下经济等新业态,积极推广“生态+农文旅”融合发展模式,生态价值正加速转化为经济动能。三是完善多元生态补偿机制。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地区增加到6个,省级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实施范围扩大到28个县(市),省内先后9次动态调整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2025年5月闽粤续签新一轮跨省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2026年4月省政府印发实施《福建省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继续实行补偿资金稳定增长机制,随着财力增长逐步加大流域补偿投入,切实让绿水青山守护者成为金山银山受益者。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全面推广生态产品目录,适时更新、增补新兴生态产品,指导各地继续深化“福林票”改革,推动林票改革增量扩面;持续挖掘各地绿色生态资源,深化“生态+文旅”“生态+农业”发展模式,推动生态优势源源不断转化为发展胜势。同时,以三明列入第二轮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为契机,重点指导围绕碳减排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探索降碳增绿、以碳生金、减碳惠民的模式路径,为全国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新路。
二、关于推动产业绿色转型,构建低碳产业体系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深化减污降碳协同创新,不断加快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步伐。一是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有力有效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严把项目产业政策关、能效和环境准入关,明确工业领域重点行业新建和改扩建项目须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水平。推动钢铁、水泥、玻璃、陶瓷、锅炉等深度治理,基本完成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和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转型、升级、退出。印发《福建省工业能效指南(2025年版)》,大力推动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全省炼油、乙烯、合成氨等行业达到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均超30%。二是支持工业企业“智改数转”。实施工业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推进福州、厦门、泉州、龙岩、漳州等5个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建设,对工业企业智改数转给予中央与地方财政配套的双重资金支持,进一步增强政策合力。依托全省“千员万企”数字化诊断专项行动,组织数字专员深入企业开展“把脉问诊”,提供定制化转型方案,培育省级数字化服务商105家,遴选“小快轻准”优秀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40个。三是发展壮大绿色新兴产业。支持新能源、高效节能装备、污染防治环保装备等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建成4个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17个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福州获批国家光电创新产业集群、厦门入选国家级新能源产业集群、宁德动力电池和泉州现代体育产品集群列入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全省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产值比重提升至近30%。加快省级碳达峰试点及零碳园区建设,积极争取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同翔高新城、宁德福鼎工业园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等3个园区入选首批国家级零碳园区、为全国最多省份之一。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坚持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持续加快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循环经济生态链建设、绿色供应链管理提升,不断扩大生态环境容量,保障“555X”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体现福建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同时,积极支持三明对标国家级零碳园区和省级零碳园区建设要求,指导符合条件的园区通过工艺流程升级改造、绿电直连、先进装备技术应用等手段,开展零碳园区探索。
三、关于完善山海协同格局,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统筹推进治山、治水、治城、治海,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由点及面,拓展至全省域。一是强化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在全国率先基本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任务,基本构建以武夷山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其中,整合优化后三明拟设立自然保护地34个。完善湿地保护法规制度,修订《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推进建宁闽江源、政和念山等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闽江河口湿地列入世界自然遗产预备清单和国际重要湿地名录,福州市获评“国际湿地城市”。完成闽江、九龙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试点工程,三明将乐常上湖等5个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纳入全国“山水工程”优秀典型案例。二是加快补齐环境治理短板。全面提升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水平,并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累计完成近万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升至70%左右。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实现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化机制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覆盖率达71%。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积极探索化纤行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推动再生纤维与制服产业协同绿色发展等。积极实施竹产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重点县和笋竹精深加工重点县项目建设,扶持一批“以竹代塑”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推进“以竹代塑”产业发展。三是深化区域协同保护治理。制定出台《关于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的意见》,在九龙江流域先行先试并向其他独流入海河流推广,逐步健全陆域、流域、海域协同一体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体系。建立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和环境信息共享体系,常态化开展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开展区域联防联控和污染天气应对;健全海洋垃圾“岸上管、水域拦、海面清”全链条综合治理模式,强化厦漳泉海上环卫治理合作,推进海上环卫专业化、一体化高效运营。构建全域覆盖、精准科学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推动产业科学布局、项目优化选址,坚决防止污染转移和落后产能反弹回潮。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加快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强化生态保护修复和统一监管,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完善城乡环境基础设施,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为民办实事项目,支持山区县和偏远乡镇完善垃圾收运设施或设备;支持举办海峡两岸(三明)林业博览会等活动,展示推介各类“以竹代塑”产品,建设南平“两徐”竹经济产业园、三明沙县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等,培育一批竹产业领域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关于强化政策保障支撑,提升监管执行效能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持续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打好法治、市场、科技、政策“组合拳”,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一是完善法治制度保障。推动制修订省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土壤、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以及闽江、九龙江流域保护管理条例等地方法规,将“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等内容纳入《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将“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写入《福建省闽江、九龙江流域保护管理条例》,各环境要素领域基本做到有法可依。目前,正在严格对照生态环境法典,抓紧清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健全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将生态环境质量、绿色转型成效等纳入配套考核细则,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二是创新绿色金融工具。出台实施技术改造项目融资支持专项政策,争取省内10家主要银行8000亿元生态环境领域意向性融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绿色发展信贷支持力度,2025年末全省绿色贷款余额1.37万亿元,“十四五”期间年增速均超20%。探索推出“ESG转型+保险”“林业碳票质押贷款”“海洋渔业碳汇授信”等金融产品,统筹做好绿色发展与低碳转型的金融支持。推动落实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2025年全省投保企业1870家(次),签单保费1.46亿元,责任保额46.25亿元。支持三明扎实推进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气候投融资项目库,累计获得贷款或授信总额约176.55亿元。三是强化科技数智赋能。深化“数字生态”建设,以生态云平台为依托,充分运用无人机、卫星遥感、人工智能等手段,健全完善天空地海监测网络,强化非现场执法监管,构建“查测溯治管”一体化工作机制。加强生态环境科技创新产学研用协同,搭建生态环境科技成果综合服务平台,推进福建生态文明科创产业平台和生态环境海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建设。支持国家碳计量中心(福建)建设,攻关精准碳计量难题,创新开展“碳计量”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推动健全完善与生态环境法典相衔接的地方性法规体系;落实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持续优化完善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内容和配套考核细则;创新绿色投融资服务,不断完善金融支持美丽福建建设的政策体系;强化生态环境科技支撑和数智赋能,完善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构建生态环境智慧执法体系,支撑加快美丽中国省域先行区建设。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徐 威 彭国斌
联 系 人:林原坚
联系电话:0591-88367053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5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三明市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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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1020200127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