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02-3300-2019-00117
  • 文号: 闽环辐评〔2019〕40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 生成日期: 2019-09-03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批复福建金辉(集美)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来源:本网 时间: 2019-09-18 16:16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福建金辉(集美)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和申请审批的函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书结论、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中心的评估结论和厦门市生态环境局意见,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前提下,我厅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中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环保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工程建设内容

1)集美500千伏变电站工程。变电站位于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东辉村,新建21200兆伏安主变压器,290兆乏低压并联电抗器和460兆乏低压并联电容器,500千伏出线4回,220千伏出线8回。

2)漳州泉州Ⅰ、Ⅱ回开断接入集美变500千伏线路工程。漳州侧线路起自原漳泉Ⅰ、Ⅱ回开断点,止于拟建集美500千伏变电站。漳州侧线路长度约3.4千米,除开断点附近1.0千米按单回路架设外,其余2.4千伏均按同塔双回架设。泉州侧线路起自原漳泉Ⅰ、Ⅱ回开断点,止于拟建集美500千伏变电站。泉州侧线路长度约4.3千米,除开断点附近0.8千米按单回路架设外,其余3.5千米均按同塔双回架设。

三、在项目建设及运行中,你单位应认真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减轻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变电站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的相关要求,即工频电场强度小于4千伏/米、工频磁感应强度小于0.1毫特斯拉;在通过耕地等场地时,应确保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工频电场强度小于10千伏/米,且应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二)变电站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变电站噪声控制区边界的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同时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治噪声扰民。

(三)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地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剥离的地表土壤单独存放,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四)变电站的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变电站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油池,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五)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你单位要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标准和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我厅委托福建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开展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及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负责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请你单位在项目环评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经批复的环评报告书送上述单位,并依法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1993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发改委,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省辐射环境监督站、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中心;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厦门市集美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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