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为进一步提升调查工作质量,我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要求,组织第三方开展了2024年全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前期,已将报告文本抽查结果通报各地,现将采样和实验室现场检查、实验室间平行样比对情况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现场检查方面,对10个地块开展采样现场旁站检查,共发现22个质量问题;对5家实验室开展现场检查,发现15个质量问题;平行样品比对方面,对20个地块开展室间平行样品比对分析,平行样比对一次通过率为75%。具体问题见附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查工作质量监督检查发现,部分地方管理部门对被委托的技术单位的外部质量监督存在明显薄弱环节,有关技术单位不同程度存在采样方案不够合理、采样过程人员操作和仪器设备使用不规范或者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存在样品交叉污染、检测结果不精确等风险。
(一)现场采样环节
(1)2个地块前端采样点位确认不规范。主要为地块采样点位与采样方案设计存在偏移且未作调整说明,采样方案未论证使用现有地下水井的合规性。
(2)8个地块采样设备操作不规范。主要为地块土孔钻探过程未做到全程套管跟进,使用钢制工具辅助采样时,一次性采样设备更换不及时、采样设备重复使用时,清洗不及时不彻底,未根据污染物特性选择合适的采样设备。
(3)4个地块现场数据记录及保存流转环节不规范。主要为地块采样过程记录不及时,样品运送单未及时拍照上传国家质控系统、现场快筛记录不规范及设备校正不及时,挥发性样品保存不规范。
(二)实验室现场检查环节
主要为实验室检测过程记录不完整、不规范,仪器维修记录不完整,样品分区管理不完善。
(三)室间平行样分析环节
根据室间平行样品比对结果,20个地块中,有15个地块第一次比对合格,5个地块首次比对不合格,首次比对不合格地块占比25%。比对不合格主要原因为仪器调教不及时、原始记录不完整、地下水平行样品采集不规范等。
三、有关要求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过程中的采样点位设置、采样仪器操作、实验室检测分析等工作规范性程度,均会对调查结论产生影响,各地要严格把控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环节、全过程质量。结合省级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地要加强市级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一要提高市级质控单位专业能力,充分发挥监测队伍技术力量,重点对实验室检测分析环节开展质控;二要提高第三方调查单位技术水平,组织对照问题类型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推动立行立改;三要强化省级检查结果的运用,对此次通报问题的有关第三方,加大对其所承担相关地块任务的质量抽查力度。
附件:1.现场采样监督检查地块问题清单
2.室间平行样品比对结果
3.实验室现场监督检查问题清单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