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生态环境处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4-12-18 15:29

  机构职能:负责全省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水生态环境相关政策、规划、标准及规范。拟订并监督实施全省重点流域水及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监督指导全省主要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和组织实施跨设区市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

  负责人:叶大仕

    联系电话:0591-88367327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办公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环保路8号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