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4-12-18 15:38

  机构职能: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承担排污许可综合协调职责,拟订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

   负责人:刘景锋    

     联系电话:0591-88367105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办公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环保路8号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