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生态环境处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4-12-18 15:34

  机构职能:负责全省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拟订和组织实施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政策、规划、标准及规范。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评估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负责人:李荣欣

    联系电话:0591-88360261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办公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环保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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