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环保厅“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闽环保法〔2017〕7号)要求,2018年6月,省环保厅组织执法人员对全省5家市场主体(企业)开展核与辐射监督检查,检查情况详见附件。对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的核与辐射管理问题,已要求属地环保部门责成企业限期整改,在年度评估报告中提交整改情况。
附件:2018年上半年核与辐射管理双随机抽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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