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完成2021年度工业源和集中式排放源数据统计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2-02-25 09:55

  根据《排放源统计年报数据审核技术指南(试行)》(环办转发函〔2022〕2号),经过“三上二下”审核,我省已完成2021年度工业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较客观地反映了当年度我省工业、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等的污染物排放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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