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组织开展2022年第二季度环境统计季报工作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2-07-04 16:46

  按照年初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排放源统计年报等工作的通知》中关于季报工作的要求, 我省已完成2022年第二季度环境统计名录更新工作,442家调查对象纳入统计范围。目前,已组织调查对象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进行数据填报,督促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逐级开展数据审核,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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