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一个海洋大国,主张管辖海域面积约300万平方公里,拥有1.8万多公里的大陆岸线,1.4万多公里的岛屿岸线,滩涂面积3.8万平方公里,海岛1.1万余个,拥有广泛的海洋战略资源和战略利益,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资源宝库、生态屏障、经济动脉、战略空间。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海洋领域的集中体现,是我国海洋环境治理过程中的创新和发展,其核心要义在于促进和维护人与海洋和谐共生。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要内容受到高度重视,我国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强化陆海综合治理、推进海洋生态保护,实现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局部海域生态系统功能显著提升。新征程上,美丽海湾是美丽中国在海洋生态环境领域的集中体现和重要载体,加快推进美丽海湾建设,急需深化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认识,深刻把握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核心理念,抓住关键环节,做好大生态文章,谱写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
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理念: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之路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是建设人海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之路。海洋生态环境问题归根到底是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问题。生态优先必须改变“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强调海洋开发与保护协同并进,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将“生态环境”与“生产力”结合起来,用高品质海洋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这也是将“两山”理念延伸至海洋生态环境领域的具体体现。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未来五年经济高质量发展要取得新突破。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走出一条科技先导型、资源节约型、生态保护型的绿色发展之路,是实现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海洋经济发展前途无量”,“要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着力推动海洋经济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沿海地区实现经济社会生态高质量发展有着突出优势,须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把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注重不同区域自然生态资源环境禀赋与经济社会发展空间的协同性和差异性,尊重产业和区域发展规律,山海互济,强化港口群、产业群和城市群互动互促,推动形成沿海绿色发展一体化。
优化海洋经济空间布局和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传统海洋产业绿色转型。加快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着力提升海洋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发展绿色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水淡化、海洋生物医药等产业,推动形成内外畅通、供需平衡、循环低碳、集约高效的海洋发展新格局。发展绿色金融,通过制度设计和政策支持,加强对拥有良好生态基底的沿海后发地区的支持,打造海上“绿水青山”,以“增绿”“护蓝”发挥海洋生态价值,把绿色资源和生态优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优势,实现海洋经济与海洋生态环境共同发展的现实目标。
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环节:从山顶到海洋的陆海统筹、区域联动
坚持陆海统筹,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是深化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环节。党的十八大以来,陆海统筹已成为新时代建设海洋强国、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的指导思想,并在制度设计、政策支撑、治理实践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是,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得到根本缓解,海洋环境污染和生态退化等问题仍然突出,对标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和人民群众对优美海洋生态环境的需求,仍有不小的差距。
受到流域—河口—近海的连通性、环境问题的复杂性以及治理的多主体性等因素影响,海洋生态环境问题已经成为美丽中国和海洋强国建设中“短板中的短板”。海洋生态环境问题表现在海里,根子在陆上,实现海洋生态环境有效治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的关键在“陆上”而不在“海里”,在“系统治理制度”而不在“自然生态本身”。
陆海统筹综合治理面临如下突出问题。一是对坚持陆海统筹环境保护和治理的认识仍存在片面性,“上热、中温、下冷”现象突出,推动陆海环境污染协同治理和生态保护的主动性不足,创造性不够。二是陆海生态环境协同联动制度机制不健全,如陆海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标准不衔接,河海协同的监测体系和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海陆统筹的流域—海域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的统一监管机制不顺畅等。三是对陆海统筹的科技支撑不足,入海污染物地球化学循环过程、环境行为、生态效应等基础性科学问题探究不够深入,跨圈层的污染迁移转化以及污染物的海洋生态响应等精准模拟技术亟待研发。
当前,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已进入以海洋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人民群众对优美海洋生态环境、优质海洋生态产品的期望值更高,对海洋生态环境问题的容忍度更低。这就要求我们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要尊重流域—河口—海域生态系统整体性,将“海”纳入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中,从陆海关系出发,采用还原论从源头上找症结,采用整体论从内在关联性上找对策,增强措施的关联性和耦合性,从而实现流域与海域综合治理相协同,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相贯通,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统一。
从陆海统筹制度机制方面急需从五个方面突破。一是以海定陆,切实完善陆海衔接的区划、规划体系与标准体系;二是协调联动,稳步推进陆海一体化监测评价体系建设和信息共享;三是因地制宜,健全以有效削减总氮为核心的流域和海域联动工程保障体系;四是守正创新,采取综合部门统一监管与行业部门具体监管,构建权责清晰的系统监管体系,完善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并重的协同监管机制;五是分级统筹,构建央地结合分级分区实施陆海统筹的差异化精细管理机制。
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与新兴领域:提升海洋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
提升海洋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是建设人与海洋和谐共生关系的扩绿之路,是增加优质海洋生态产品供给、建设“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美丽海湾的必然要求,也是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带来不利影响的重要手段。十年来,我国通过持续加大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加强对重要海洋生物栖息地的保护,建立起以自然保护区和海洋公园为主的海洋生态保护体系,全国近30%的近岸海域和37%的大陆岸线均已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范围,海洋生态状况总体得到改善,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盐沼等典型生境退化趋势初步得到遏制,珍稀海洋生物种群数量稳中有升。
但是,我国仍处于快速发展过程中,入海污染物超负荷输入、生态空间被大量挤占、捕捞过度、油气等资源开发、气候变化带来不利影响,加之近岸海域生态历史欠账多,经济发展带来的生态保护压力依然较大。2022年监测的大部分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仍处于亚健康状态,近岸海域海洋生态系统质量总体水平不高,局部地区海洋生态承载力和环境容量不足或接近上限,出现海洋生态系统功能丧失或衰退、稳定性和生产力降低、恢复能力减弱等问题。此外,毁林种草等盲目过度修复现象也时有发生。
为了守住海洋生态安全边界和底线,急需从以下五方面努力提升海洋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
一是加强海洋生态观测。建立健全我国海洋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调查制度,建设常态化海洋生物多样性和生态质量监测网络,持续开展监测,摸清现状、关注变化。
二是加强海洋生态保护。健全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重点加强海洋珍稀濒危动植物、旗舰物种和指示物种及其栖息地的保护,促进区域海洋生物种群恢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因地制宜科学构建促进重要物种迁徙和基因交流的生态廊道。
三是加强海洋生态修复。尊重自然规律,坚持自然修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坚持陆海统筹、系统修复思维,注重长远规划、系统规划、多元布局,实施海洋重要生态系统、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促进海洋栖息地及其功能恢复、生物资源恢复和物种复育。
四是加强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加强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常态化监管,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成效、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物种资源经济价值等评估,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成效监管。建立健全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和海洋生态补偿制度,加大对海洋生态保护地区的海洋生态补偿力度。
五是加强科技支撑。加强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安全管理、生态监测与健康评估、生态监管等领域重大科学问题和技术研究,覆盖生态系统、物种和基因等各个层面,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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