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的优势在于江海,福州的出路在于江海,福州的希望在于江海,福州的发展也在于江海。”1994年,时任福州市委书记习近平极具前瞻性地提出建设海上福州的战略构想,福州在我国沿海城市最早发出“向海进军”的宣言,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也成为经略海洋的重要环节。
新征程上,应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系统推进福州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坚持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海上福州高质量发展之路,建设美丽海上福州,实现人海和谐共生。
坚持陆海统筹的系统思维,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福州市襟山带海,构筑了山海联动的总体生态格局。要探求陆海生态系统之间的良性互动,立足“从山顶到海洋”的治理思维以及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的系统观,谋划山海协同互济的保护治理格局。
深化陆海协同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修复,提升海洋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一方面,强化精准治污,着力在环境污染问题上做减法。紧抓陆源入海污染防治,以入海排污口、入海污染物排放、海洋垃圾等为管控重点,开展入海排污口“查、测、溯、治”全链条排查溯源,强化沿海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以及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同时,紧盯海上污染整治,提升海水养殖等海上产业环评准入标准,推动海水养殖环保设施建设与清洁生产。建立海上环卫制度,形成常态化、系统化、信息化的海漂垃圾治理机制。
另一方面,推进保护修复,着力在生态保护修复上做加法。结合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因地制宜实施人工湿地净化和生态扩容项目,系统推进美丽闽江、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建设,建立陆地、沿海、流域、海域一体的生态保护修复体系。划定严守海洋生态保护红线,进一步增强陆海协同生态系统的安全韧性。
优化陆海联动生态环境协同机制,促进海洋生态环境治理效能提升。
一方面,坚持区域联动,破除生态系统治理的区域壁垒,探索跨区域协同治理机制,强化各地区、各生态要素协同联动,准确把握陆域、流域、海域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特征,进行水陆、河海联防联治。同时,强化海域与陆域在资源承载能力、产业布局和发展定位等方面的统筹协调和衔接。
另一方面,强化部门协同,明晰各部门的权责边界,构建陆海统筹的生态监测监控网络平台,强化生态保护修复外部要素供给和信息共享,围绕海洋环境治理中的主要问题同向发力,加强治理的科学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强化陆海统筹生态文明制度创新,夯实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基础保障。
一方面,加强陆海生态文明制度衔接协调。将海洋生态环境纳入地方政府的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及考核机制,切实承担起陆海生态环境质量保护的职责,逐步将海洋监督管理、空间保护规划、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制度与陆地统一协调。
另一方面,持续搭建陆海统筹的生态文明制度框架。在管制性制度建设上,划定严守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实施陆源污染防治制度、推广“湾长制”。在创新性制度建设上,建立完善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推进海域有偿使用制度以及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创新。在引导性制度建设上,强化陆海统筹的生态文明价值观培育,开展常态化、多样化的生态科普活动,构建思政教育和科普教育相结合、大中小一体化的培育体系。
坚持科技兴海的创新思维,发展海洋绿色新质生产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科技支撑,推进绿色低碳科技自立自强。”科技创新不仅是海洋生态治理、经济发展的关键支撑和强大引擎,也是发展海洋绿色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新征程上,必须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形成海洋绿色新质生产力,把科技创新优势转化为绿色发展优势,不断塑造美丽海上福州建设新动能新优势。
构建强大的科技创新能力,实现高水平海洋绿色低碳科技自立自强。
聚焦海洋生态技术、海洋传统产业绿色转型、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三大领域,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海洋绿色低碳科技由技术支撑型向创新引领型转变。强化海洋创新型人才培养和引进,联合福州涉海高校、科研院所主动参与产学研深度融合,形成协同创新团队,锚定产业发展前沿,大力培养聚集适应海洋绿色新质生产力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和实用技术人才。积极推进海洋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动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构建海洋数字化治理体系,建设绿色智慧的海上福州。
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依托AI、大数据、卫星遥感、海上探测船、海底传感器等先进技术设备,一体化搭建“天、空、地、海”动态立体生态监测网络,实现海洋生态环境要素精准识别、信息收集、实时追踪,摸清福州海洋生态家底。搭建陆海统筹的生态决策治理平台,构建数据共享、整体协同的海洋生态决策治理体系,实现生态环境治理统筹协调、决策智能分析与共享共治,持续提高科学决策能力,为支撑海洋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进美丽海上福州建设赋能增效。
构建绿色海洋产业体系,推动海洋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发展海洋绿色新质生产力要求聚力推动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加快转变海洋经济发展方式,以科技推动涉海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一方面,为传统海洋产业注入科技动能,推动设施装备、经营管理模式向创新、高效、绿色方向转型升级。另一方面,培育海洋生物医药业、海洋可再生能源产业、海洋高端装备制造业等高科技、高附加值、具有新质生产力特点的新兴产业。
坚持“碧海银滩也是金山银山”的辩证思维,助推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良好生态本身蕴含着无穷的经济价值,能够源源不断创造综合效益,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新征程上,应打通“碧海银滩”向“金山银山”转化的海洋生态产品价值转换之路,让海洋成为福州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增长点。
构建完善的现代化海洋生态产业体系。
一是科学研判海洋生态产业发展方向。系统研究福州海洋资源禀赋和文化沉淀,开展区域海洋资源调查和生态承载力评估,摸清可用于产业化的资源类型、数量、空间分布及其生态特色情况,找准发展优势。
二是积极延伸拓展产业链。持续在海洋生态农业、海洋生态服务业、海洋生态工业上发力,深挖蓝色粮仓、碳库、药库、能源库发展潜能,构建现代化海洋绿色产业链、供应链。鼓励传统渔业往岸上走、往深海走,构建一条从种业、养殖、装备到精深加工的现代化海洋生态牧场产业全链条,打造福州鱼丸、连江鲍鱼等特色优势海洋产业集群。同时,以生态海洋牧场为中心,拓展海洋生态产品多种功能,促进三产融合发展,构建集食品加工、旅游康养、医疗健康、清洁能源于一体的“1+N”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延伸海洋产业发展链条,助推产业提质增效。
努力抢占海洋碳汇发展的制高点。
搭建蓝碳科技创新平台,开展调查、评估、核算、监测等海洋碳汇系列研发工作,逐步建立蓝碳标准、认证体系以及碳数据共享机制。建立多元化蓝碳交易体系,借鉴林业碳汇模式,将海洋碳汇纳入碳交易市场,不断建立和完善蓝碳产品交易平台,健全监管机制和设立碳汇核算标准规则以及绩效考核机制。
健全蓝碳投融资机制,持续强化绿色金融支持,开展“生态资产权益质押+项目贷”等模式,探索多种路径融资方式,加强绿色金融产品创新,鼓励银行、基金公司和保险机构等加大碳汇项目开发,发展蓝碳金融产品及其衍生品,激活生态资产,提高生态资源供给率。
探索多元化海洋生态综合补偿路径。
一方面,打破行政区划和生态系统限制,形成区域合作陆海统筹的立体化横向海洋生态补偿机制,根据沿海各市县区海洋以及流域上下游生态环境质量和变化情况,按照“保护者得偿、受益者补偿、损害者赔偿”的原则,推行“双向补偿”模式。
另一方面,吸纳海洋污染及碳排放产业主体和社会资本参与海洋生态补偿,扩大生态补偿资金的覆盖范围。同时,支持绿色金融与海洋生态补偿有机衔接,鼓励各金融机构搭建服务区域海洋生态产业、针对性强、全链条式的绿色金融支持体系,创新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环境权益融资工具、风险防控管理产品,进一步提升生态补偿对于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运用能力。
[作者单位:福建农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人民性’特质及其践行机制研究”(21CKS034)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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