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02-3000-2017-00046
  • 文号: 闽环保议〔2017〕11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 生成日期: 2017-05-09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5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本网 时间: 2017-05-19 10:00

陈华、陈柳英、陈金妹、詹红荔、沈丹红、林光磊等代表:

《关于改善农用地土壤质量的建议》(第1453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土壤环境质量特别是农用地土壤直接关系老百姓“菜篮子”、“米袋子”安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2016年10月在全国率先出台了《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省“土十条”),明确提出“以保障农产品质量为出发点,在开展详查的基础上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管理,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2016年以来,围绕省“土十条”部署要求,我厅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指导地方编制出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按照省“土十条”部署,督促指导各地制定出台地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目前,各地均已正式印发实施工作方案。在地方工作方案中提出了加强化肥农药、农膜、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建立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定期调查、农用地分类管理等管控措施,切实改善全省农用地环境质量。

二是推动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的耳目和哨兵,我厅高度重视土壤环境监测工作,2016年配合环保部完成我省国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布设工作,其中在耕地、林草地布设基础点位和背景点位322个,在饮用水源地、果蔬菜种植基地等地区布设风险点位588个。下一步将按照环保部统一部署开展土壤环境质量定期监测工作。

三是启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前期工作。按照“在2018年底前查明我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为农用地保护与安全利用提供基础依据”的目标,我厅会同农业、国土等部门依据国家技术文件规定,编制了《福建省土壤污染详查实施方案》,筛选推荐了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质控实验室和检测实验室,完成了农用地土壤详查初步、优化布点阶段性工作。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配合农业、国土等部门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推动建立调查评估制度、启动土壤环境质量分类别划定等工作,落实农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措施,保障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继续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在完成国家任务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开展农用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检测,对粮食生产基地、蔬菜产业基地、水果和茶叶集中分布区等进行加密布点调查,进一步摸清我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现状,为我省农用地保护与安全利用、保障食品质量提供数据支持。

二是推动建立调查评估制度。从2017年起,配合国土等部门建立调查评估制度,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的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电镀等行业企业用地,及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重度污染农用地开展调查评估。根据调查评估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

三是启动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别划定工作。积极配合农业、国土部门以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为依据,2017年起在福州、莆田、漳州等部分县(市、区)开展试点,将农用地按照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分为优先保护、安全利用、严格管控等三个类别并逐步建立分类清单,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保障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

 

再次感谢你们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朱  华    徐  威

联 系 人:林  林

联系电话:0591-88367361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1份)、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1份)。南平市人大常委会(1份)。省政府办公厅(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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