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02-3000-2017-00058
  • 文号: 闽环保议〔2017〕19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 生成日期: 2017-05-17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6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本网 时间: 2017-06-05 13:13

颜建云代表:

《关于生态考核及重点流域生态补偿金投向的建议》(第146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流域环境保护工作,在健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上着力先行先试。2015年,省政府出台了《福建省重点流域生态补偿办法》,坚持省市共筹、责任共担、水质优先、区别对待,用标准化方式筹集、因素法方式分配生态补偿资金。2016年,省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规模不断增加,共筹集10.16亿元,比上年增长11%,切实加大了闽江、九龙江、敖江等流域地区间横向生态补偿力度,进一步调动了各市、县保护水生态环境的积极性。

一、 关于“流域生态考核”的建议

为构建以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境治理体系,对全省流域及水源地水质实行考核,2016年2月,省政府出台了《福建省地表水水质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考核办法》)(闽政办〔2016〕23号)。

《考核办法》明确,地表水水质考核断面主要包括河流交接断面、列入福建省水污染防治责任书的其他断面(国考断面)、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断面以及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小流域断面。各断面水质每两个月监测、考核评分,每期断面水质考核得分排名、各行政区考核得分排名通过网站公开发布。同时指出,各行政区考核得分为流域断面平均分加上水源地平均分,其中:行政区流域断面平均分为其辖区内所有断面得分计权平均值(交接断面、国考断面权重均为1,小流域断面总权重为0.5)。这样就有效避免了您所担心的以最差断面作为评价依据而不能反映当地真实水质的情况。闽江、九龙江、敖江流域各行政区年度考核得分,我厅将送至省财政厅、发改委,作为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分配的依据之一。

二、 关于“流域生态补偿金投向”的建议

2015年,省政府颁布了《福建省重点流域生态补偿办法》明确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主要用于饮用水源地保护、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等方面。因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已作为省重点流域生态补偿金的主要投向之一。

从2016年起,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向支流、小流域延伸。先后出台了《福建省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整治计划(2016-2020年)》(闽政〔2016〕29号)、《“小流域综合整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闽环保水〔2017〕1号)等文件,省政府设立了省小流域“以奖促治”专项资金。

《福建省小流域“以奖促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闽财建〔2017〕9号)明确,省级财政2016-2020年每年预算安排的3-5亿元,奖励全省水质有提升的小流域,并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作为资金主要用途之一。

综上,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小流域“以奖促治”专项资金,都是以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为导向,并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作为主要投向之一。今后,望延平区继续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从而显著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省级资金将给予倾斜支持。

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朱  华  郑志忠

联 系 人:母  容

联系电话:0591-88367116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5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1份)、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1份)。南平市人大常委会(1份)。省政府办公厅(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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