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类别:B类
范晓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环境监管网格化建设资金补助的建议》(第1135号)由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委编办办理。感谢您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有关意见汇总答复如下:
我省将建立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作为福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一项重点任务,通过多种方式、多层次、多维度、全方位夯实全省环保网格化工作,持续推进全省环保网格化监管体系软硬件建设。您提出加大基层环境监管网格化建设资金补助,保障网格员基本工资、培训及有关待遇的建议,十分中肯,对于我省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共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闽委发〔2016〕2号)要求,推进环保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具有积极的指导和帮助作用。
一、整合各项资源,充分保障基层环保网格员经济待遇
鉴于环境监督管理员与农村“六大员”中“国土规划环保协管员”职责相似,按照“一人多岗、一岗多职、同类归并、减员增效”原则,根据相关规定及各地基层实际情况,目前我省基层环保网格员主要由农村六大员中的“国土规划环保协管员”队伍、综治办牵头建设的网格管理员队伍、基层河道专管员队伍、环保站聘用人员等综合组成,承担网格化环境监管日常工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基层环境监管网格员的薪资待遇、人才培训等基础管理工作。2014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六大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规定农村“六大员”实行“县聘、乡管、村用”,工资纳入市、县财政保障范围,提高村级综合服务水平;建立津贴补助与村两委同步增长机制,标准由各县(区、市)确定;各部门整合培训机构和经费,各地将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同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统筹城乡社区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资金投入……合理确定网格服务管理人员薪酬待遇,建立常态化保障机制……”。
整合后的农村“六大员”包括:农民技术员、综合协管员、计划社保协管员、国土规划环保协管员、文化与食安协管员和乡村医生。每个行政村按规定配备六大员,每人每月省级补助100-150元。同时,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保障,从2015年起,全省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最低保障标准达到每村每年10万元,用于村干部报酬、村级办公经费、农村“六大员”津贴等。此外,省级已安排下达河道专管员奖补资金8000万元,各地可统筹用于承担河道专管员职能的环境监督管理员的工资补贴。
为了更好保障基层环境监管网格员的经济待遇问题,整合类同职责,避免资源浪费,我厅鼓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将河道专管员队伍与环境监管网格员队伍整合管理,一人双岗。目前已有多个县(区、市)由河道专管员承担当地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职责,享受河道专管员薪酬补贴。同时鼓励各地通过全省小流域有奖促治项目、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等多种渠道,因地制宜,切实解决基层环保网格运行经费不足的问题,有效调动基层环保网格员的工作积极性。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等省直有关部门,研究支持河道专管员、环境监督管理员整合,协调市、县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员工资保障,建立健全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
二、稳抓培训指导,全面提升基层环保网格员工作能力
基层网格人员的业务知识和能力是实现网格化监管工作的基础,为有效提高基层环保网格员业务水平,我省抓稳两个重点。一是抓指导,明确网格职责。省环保厅专门编制《福建省网格化环保监管员工作手册》(以下简称《手册》),对基层环保网格员工作依据、职责、流程、取证等基础性问题进行了统一规范;对网格员现场检查、巡查中可能碰到的问题,发现问题如何处理处置等,提出相应的指导。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手册》进一步细化及本地化,编写出符合当地实际的员工操作细则,部分地区还通过手机APP形成“电子口袋手册”。二是抓培训,提升人员素质。推出环保网格员培训师“百人计划”,从全省各级环保部门挑选并培训出一名优秀网格员培训师,以点带面,推动全省各地的网格员培训工作,并成立专门的网格员培训师微信群,共享教学资料,及时解释网格员培训师的疑难问题。2016年11月,省环保厅组织对全省110名网格员培训师进行了专题业务指导及培训,各地网格员培训工作全面提速。截至目前,全省所有县(市、区)均已完成了城乡社区环保网格员培训,超过一半的县(市、区)还完成了第二轮培训。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六大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福建省建立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指导意见(试行)》,明确各设区市、县属地政府为环保监管责任主体,各地要将培训等网格化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根据财权事权相匹配原则,网格化建设经费由市、县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安排。目前,我省部分县区为基层网格员配备了辅助装备,包括手机、电脑、电动车、摩托车、执法记录仪等,其中全省共有45个县(区、市)为三、四级网格员配备手机或补贴业务话费,进一步提升了环保网格员环境监管水平。下一步,我厅将继续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协调市、县加大对网格化建设经费补助力度。同时,省级财政将通过逐步加大对市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提高市县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三、完善制度保障,加强全省环保网格化监管队伍力量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基层环保队伍建设。全省各地84个县(市、区)共有乡镇(街道)1105个。目前已有962个乡镇(街道)设置了环保机构,占比87.06%,其中经编办核定的有443个,占比40.09%;未经编办核定、乡镇自行设置的有519个,占比46.97%。未设置环保机构的乡镇(街道)有143个,占比12.94%。经编办核定的443个乡镇(街道)环保机构编制总数为535名;1105个乡镇(街道)实有环保人员1709名,其中专职人员595名,兼职人员1114名。
2017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7〕69号)明确要求:“加强和落实乡镇(街道)环境保护职责,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承担环境保护的职责,在现有领导职数中明确1名班子成员分管环境保护工作,明确具体机构并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下一阶段乡镇环境监管力量将得到进一步加强。
目前,厦门、平潭等地率先试点,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专职环保网格员,相关购买服务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解决了当地乡镇环保网格人员编制不足、待遇偏低的问题。下一步,我厅将会同财政厅等省直有关部门鼓励各地采用这种方式,扭转我省乡镇环保网格监管队伍力量不足的局面,充分发挥基层环保网格的“前哨”作用。
四、强化考核管理,确保环保网格化工作出实效见真章
在制度支撑的基础上,我省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狠抓考核,保障以上工作落地见效。初步建立起标准明确、责任细化、考核公平、奖罚分明的管理体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将落实环保监管网格化工作先后列入地方党政领导综治(平安建设)责任书考核及地方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既考核各地网格机构、人员、装备等硬件建设,也考核各地网格化制度、机制、资金保障等软件建设,既注重网格建设实际情况,更注重实际运作成效,避免建设与实际运作“两张皮”,全力推动地方政府加快落实相关工作。
您对在我省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的分析及建议很有针对性,符合基层工作实际。我厅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会同省财政厅、省委编办等部门认真研究您所提出的建议,持续完善各类保障,进一步加强基层网格员业务工作能力,推动网格化环境监管各项建设工作不断完善。
再次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
领导署名:付朝阳 杨荣郎
联 系 人:刘雨婷
联系方式:0591-88367359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1份)、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1份)。三明市人大常委会(1份)。省政府办公厅(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