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类别:B类
郭亦畅、邱健、钟爱雪代表:
关于《跨省际上游方建设项目应征求下游方意见的建议》(第120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做好闽浙省际流域水污染防治,对于保障福鼎等区域水环境及供水安全意义重大。你们提出的“跨省际上游方建设项目应征求下游方意见”的建议直面问题、贴合实际,特别是在本建议提出后又组织自主调研小组,对南溪水库水源地上游水质污染情况和泰顺县、苍南县生猪养殖情况进行实地调研,掌握了更加全面详实的情况,提出的建议更具针对性和指导性,对于从源头防范化解跨省际污染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我们将在工作中认真加以吸收和借鉴。
据我厅向相关单位了解,你们在建议中提到上游的氡泉旅游度假区项目、富垟小微园和彭月小微园、五凤农业生猪养殖基地项目的情况与你们所反映的基本一致。近年来,我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特别是宁德、福鼎生态环境部门持续统筹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大力推进交溪等闽浙上下游流域保护修复,以城乡生活污水收集处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为重点,综合施策、系统治理,有力保障了水环境质量。2020年和2021年,我省与浙江省交界的友谊桥国控断面水质全年稳定达到Ⅱ类标准,保障了两省群众喝上放心、干净的水。主要工作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省际协调方面
为妥善解决跨省界污染,我厅积极指导地方主动对接协调建立长效机制,闽浙两省的有关县市也做了大量工作。2011年推动宁德、温州成立跨界环境污染纠纷预防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断面水质、环境风险源排查和整改等问题。在此基础上,我厅立足于跨界纠纷及时响应、及时解决的目标,将联动机制向两省相邻一线县(市)延伸。2020年10月,福鼎、福安、柘荣、寿宁、泰顺、苍南等地联合印发《闽浙边六县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协作机制》,从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联合采样、预警应急等方面明确工作流程和具体要求。2021年4月,六县共同签署《闽浙边六县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协议书》,进一步完善跨界污染纠纷处置、联动执法和联席会议机制,保障闽浙边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合作发展。
(二)上下游跨省际会商方面
1.规划会商。为从规划决策的源头预防和减缓跨界不利环境影响,2015年,原环境保护部出台的《关于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会商的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国家级流域综合规划、水电开发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在规划环评编制阶段进行会商”、“会商对象一般为会商范围内省(区、市)人民政府或者相关部门”。为此,在开展浙闽边界交溪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时,曾开展了跨省域上下游会商。2018年1月,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召集福建、浙江两省有关部门单位,召开浙闽边界交溪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环评会商会议;2020年11月,生态环境部在审查交溪流域规划环评(同上)时,也都分别征求了福建、浙江两省的意见。
2.项目会商。2019年8月,在悉知上游雅阳溪流域内拟新建华东大峡谷氡泉旅游度假区项目后,福鼎生态环境局专门致函泰顺生态环境局,商请对华东大峡谷氡泉旅游度假区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确保雅阳溪水质不下降;此外也向泰顺生态环境局反映了彭月小微园污水排放问题。之后,泰顺生态环境局回函表示:针对华东大峡谷氡泉旅游度假区项目,将在雅阳镇新规划建设一座污水处理厂,尾水按照浙江省地标《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执行(其主要指标优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若对雅阳溪水质确有影响,将再增加尾水深度处理设施,确保出界水质达标;据了解,该污水处理厂目前尚未建成投用。针对彭月小微园污水排放问题,泰顺生态环境局表示将督促彭月园区管委会加强园区内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日常运维,确保污水达标排放,也会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020年6月,我厅致函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商请协调泰顺县氡泉旅游度假区及苍南县甘岐水库生态环境问题。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回函表示已加强施工监管,督促业主单位严格落实水土保持和污染防治措施;下一步将继续督促指导建设单位严格落实项目环评文件及其批复中施工期污染水土保持措施,加快雅阳镇污水处理设施扩建改造,确保出水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完善省界两市水生态环境联防联控机制,协同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执法联动方面
在跨省协作机制的指引下,我省与浙江方面密切联系,即使在新冠疫情影响下,仍然保持经常性沟通交流与联合执法。2020年3月以来,福鼎局、福安局分别联合苍南分局、泰顺分局,对苍南县某良种猪专业合作社信访举报、泰顺县某砂石加工厂洗砂废水直排影响赛江流域上游水质等环境问题,开展了执法联动,及时处理环境污染问题,避免矛盾纠纷扩大。特别是2021年4月,福鼎生态环境局、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和环保志愿者成立联合调查组,在泰顺方面的配合下,现场查看了该县彭溪镇生活垃圾焚烧、建筑垃圾倾倒以及部分生猪养殖等点位,发现了生活垃圾焚烧点未采取雨水截流等可能影响下游水质的环境问题,就跨省污染防控事项召开边界环境问题协调会,提出工作建议,推动解决边界环境污染问题。
(四)跨省际水污染防控情况
2020年12月,经福建、浙江和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闽浙赣三省签订《闽浙赣跨省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合作协议》。按照协议要求,福建、浙江两省共同推进柘荣溪、会甲溪、寿泰溪、乐溪、松溪河等相关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的联防联控工作,建立健全同溪共责、协同合作、有序有效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尽管我厅在及时反映、协调闽浙边界跨省际水污染问题方面做了一定努力,但也清醒地认识到,该问题截至目前尚未得到彻底解决。跨省际污染问题复杂,相关省份均有发展的需求,处理不慎容易引发省际矛盾冲突;而且近期宁德市重点推进的上白石水利枢纽和管阳溪跨流域引水工程项目,也需要浙江方面的大力支持方能顺利推进。因此解决跨省际污染,需要在加强沟通协调、会商研判、凝聚共识的前提下稳步推进。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履职尽责、主动作为,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举措,争取跨省界污染得到妥善解决:一是根据国家流域环境管理职责调整情况,我厅将积极向生态环境部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沟通汇报,申请并积极争取由其牵头主导,开展跨省界河流污染防治工作。二是继续深化闽浙边六县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加快跨界污染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增强互信,形成执法合力,共同打击跨界污染。三是积极与浙江生态环境部门沟通,提议建立跨省际建设项目会商机制,上游方新上排放水污染物或者影响下游水资源的项目时,提前征求下游方的意见,协商一致把好环保准入关。四是深化闽浙赣跨省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积极与流域上游浙江省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商,同时督促、协调宁德市主动与温州市对接,推进流域上下游闽、浙两地开展环境风险源调查评估,编制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提升跨省流域水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保障流域水环境安全。五是加强对福建方面流域水质的日常监测、预警监测,一旦发现水质异常问题,立即按照相关规定启动应急程序,并通报浙江方面,确保在最短时间内遏制污染扩大。六是针对再次调研所掌握的南溪水库上游水源水质污染和泰顺县生猪养殖问题,督促属地生态环境部门,依据《闽浙边六县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协作机制》,立即启动两地三县(宁德、温州;福鼎、泰顺、苍南)环保联动机制,推动跨界污染得到解决。
跨省际污染防范与治理离不开社会各界和流域人民的支持,更离不开人大代表等的监督,感谢您们对我省水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许碧瑞 郑 彧
联 系 人:刘朋超
联系电话:0591-88367061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5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
宁德市人大常委会。
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