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02-3000-2023-00045
- 文号: 闽环保议〔2023〕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 生成日期: 2023-04-06
- 有效性: 有效
省水利厅:
徐尚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切实做好崇阳溪沿线景观提升的建议》(第20231550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崇阳溪是闽江流域的发源地、福建的重要生态屏障,承担着保障下游城市饮水安全的重任。一直以来,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闽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持续推进崇阳溪流域综合治理,稳步提升崇阳溪流域水环境质量。
一是推进崇阳溪流域综合治理。“十三五”以来,以持续改善崇阳溪水生态环境为目标,推动崇阳溪流域综合治理。在工业源上,重点推进武夷山市生态创业园区污水管网排查整治和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在生活源上,建设农村生活污水管网长度约200公里,建成污水处理设施120余套,补齐2400吨/日的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缺口。在农业源上,推动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推动222家生猪污染场(户)整改,有效削减畜禽养殖污染负荷。2022年,崇阳溪流域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及以上。
二是严格崇阳溪流域周边项目准入。严守崇阳溪流域是浙闽山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重要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定位,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要求,加强崇阳溪流域分区管控,制定负面清单,引导产业绿色转型发展。坚持属地流域水体污染不加重、水质类别不降低、出境断面和汇入上一级河流断面的污染物浓度不增加的要求,坚决遏止下游沿海地区淘汰的落后产能企业和污染排放量大的养殖行业向上游山区地区转移。
三是推进崇阳溪流域生态修复。配合水利部门开展小水电专项整治,督促指导南平市退出不符合生态环保要求的小水电站20座,保障崇阳溪流域生态基流。出台《福建省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督促指导南平市以崇阳溪流域九曲溪至武夷新区段为重点,在水资源上持续增强水源涵养能力,在水生态上稳步提升河湖水域及其缓冲带生态环境功能,在水环境上有效控制流域各类污染物排放,逐步推进崇阳溪流域“美丽河湖”试点建设,并向生态环境部推荐申报2022年全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四是加大崇阳溪流域资金扶持力度。2018年至2020年,推进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下达资金9501.53万元用于支持崇阳溪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坚持项目工作法,督促指导南平市以崇阳溪流域干支流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为重点,谋划生成针对性治理项目并争取国家和省级支持。2022年,下达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5095.66万元用于支持崇阳溪流域治理工程。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支持南平市推进崇阳溪流域综合治理,推动崇阳溪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在项目准入上,严格落实“三线一单”要求,推动崇阳溪流域周边城市绿色产业高质高效发展。在污染治理上,坚持流域性、区域性、行业性综合治理,持续推进崇阳溪周边工业源、生活源、农业源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在政策资金上,加强与国家和南平市沟通协调,加强崇阳溪流域美丽河湖试点建设,积极推动崇阳溪流域入选2022年全国美丽河湖优秀案例;督促指导南平市持续谋划崇阳溪流域治理项目,并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支持。
领导署名:徐 威
联 系 人:徐军浩
联系电话:0591-88367162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4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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