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02-3000-2025-00055
- 文号: 闽环保议〔2025〕32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 生成日期: 2025-05-07
- 有效性: 有效
答复类别:B类
林忠伟代表:
《关于推动闽江沿线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187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闽江流域经济发展和治理保护。2024年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福建省闽江、九龙江流域保护管理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深化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措施》,全方位推进闽江流域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2024年,闽江全流域Ⅰ~Ⅱ类优质水比例由2022年的84%提升至2024年98%、干流水质实现全优。
一、关于强化生态治理的建议
近年来,全省各级各部门持续深化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推动闽江流域水质持续改善。一是强化闽江流域空间管控和产业结构调整。充分衔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和河湖蓝线管理要求,依法严格规范各类开发建设活动。水口库区坝址以上流域范围严控现有化工园区规模,不再新增化工园区,引导新建化工项目进入化工园区、现有园区做专做优做精做强化工产业中下游。二是加强生态环境治理资金支持。2021年以来,累计支持闽江沿线古田、闽清、延平、尤溪四县区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约6.9亿元。2024年、2025年,从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切块4.21亿元支持古田、闽清、延平、尤溪四县区开展水口库区整治。三是开展水口库区网箱养殖清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水口库区为重点,推动闽江流域网箱养殖绿色转型,鼓励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推动重点湖库实行人放天养、自然养殖。2024年6月起,每月对网箱养殖清退范围水质进行跟踪监测,该区域水质改善明显。
二、关于严格环境监管的建议
重点加强对闽江流域沿线市(县、区)的技术帮扶、执法监督和跟踪督导。一是健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闽江沿线四县区的299家重点工业企业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实现污染源实时精准监测。在古田、闽清、延平、尤溪四县区闽江流域设置64个手工监测断面,其中闽清12个、古田15个、延平18个、尤溪19个,构建全覆盖水质监测网络;设置16座水质自动监测站,其中闽清5个、古田2个、延平8个、尤溪1个,实时开展水质监测预警等。二是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能力。落实生态环境执法培训制度化,每年举办生态环境执法业务培训,建立省级环境执法人才库,开展“送培训下基层”活动,推进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提升全省执法装备信息化水平,持续强化生态环境队伍执法能力建设。三是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联合公安机关连续多年开展“清水蓝天”环保专项执法行动,聚焦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抽调各地业务骨干开展交叉执法监督帮扶,推动闽江沿线生态环境质量提升。2024年,闽江沿线四县区依法查办生态环境违法案件87起。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厅将着力推动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持续深化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共抓闽江大保护、大治理,先行在闽江全流域开展美丽河湖建设,走具有福建特色的河湖生态环境治理之路。
(一)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一是强化生态空间管控。会同发改、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结合闽江流域水承载能力和生态保护需要,加强闽江流域空间管控和流域精细化管理,推动闽江流域沿线市(县、区)科学合理保护开发。深化“一个窗口对外”制度,主动靠前服务重点项目,强化环境要素保障,及时帮助地方和企业解决难点堵点问题,支持闽江流域绿色可持续发展。二是巩固水口库区网箱养殖清退成效。合理布局绿色养殖空间,科学控制养殖业发展规模;严格落实水产养殖尾水排放地方标准,健全完善养殖尾水设施建设、运维和监测等长效机制,强化水产养殖投入品执法监管,推动水口库区水产养殖绿色生态健康转型。三是加强工矿企业污染防治。在造纸、印染、化工、电镀等重点行业开展废水深度治理,实行废水分质分流处理,强化脱氮除磷工艺,提升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推动氟化工、印染和电镀等行业实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尤溪县、大田县铅锌矿产集中区内执行铅、锌工业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规定。
(二)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水平。一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积极推进闽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建设,切实增强流域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力量;深入实施“十百千万”执法培训三年规划,分级分批开展执法岗位培训和实战实训,进一步充实完善执法培训师资队伍与骨干团队;持续提升新型取证装备、辅助执法及信息化执法装备的配备和应用水平,为闽江流域执法工作的高效开展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二是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持续推动闽江流域沿线重点监管企业安装并联网自动监控设备,组织开展自动监控设备的安装联网及数据传输情况核查,扩展“在线监控+用电监控+视频监控”的覆盖范围。进一步加强闽江沿线水质监测和网箱退养跟踪监测,充分发挥水质自动站监测预警作用,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为闽江流域水质提升提供基础支撑。三是加强执法部门联动。会同公安、水利、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适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组织闽江流域上下游市(县、区)执法力量,紧盯重点区域、关键部位和突出问题,打击跨区域的环境违法行为,共同维护闽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
感谢您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许碧瑞 张玉梅
联 系 人:林峰艺
联系电话:0591-88360263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5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
宁德市人大常委会;
省政府办公厅。
答复类别:B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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