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02-3000-2026-00062
  • 文号: 闽环保议〔2026〕16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 生成日期: 2026-04-22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19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 2026-04-29 13:04

  答复类别:A类                   

省发改委:

  肖惠中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福建县域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1219号)已收悉。我厅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厅坚持把服务和推动县域城乡一体化融合发展摆在重要位置,统筹县域城乡自然生态各要素,实行整体保护、综合管控、系统治理,以高水平保护、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态环境有力支撑城乡绿色融合发展。一是坚持系统观念,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省委、省政府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2025年出台《关于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的意见》,立足我省地理单元相对完整独立、陆域海域生态系统紧密关联的实际,坚持“山上+山下”“大江+小河”“城市+农村”“陆地+海洋”协同联动,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由城乡“小山水”向全域“大山海”跨越。将县域城乡全面纳入由2515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构成的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实施“一单元一策略”差异化管控,守好生态空间、维护生态功能、筑牢生态屏障。二是坚持统一标准,推动完善城乡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在城市、县域实行统一的生态环境治理标准,立足乡村生活污水治理、医疗废物处置等重点领域,持续策划实施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统筹中央和省级生态环保资金予以支持保障。“十四五”期间,累计完成近万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推动漳州、泉州等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提升至79.6%。至2025年,全省共有医疗废物处置单位14家,处置能力7.3万吨/年,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单位20家,应急处置能力1219吨/日,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100%。三是坚持城乡一体,持续改善提升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把县域城乡一体作为持续深化污染防治攻坚的重要战场、关键阵地,打造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的优美人居环境。全省58个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连续多年保持99%以上,2025年PM2.5年均浓度降至14.3微克每立方米,优于设区城市4.6微克每立方米。完成武夷山市等20个县(市、区)的美丽乡村建设,整县建成率为25%。累计消除29条县级城市黑臭水体、90条县城黑臭水体、162条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

  下一步,我厅将以加快建设美丽中国省域先行区为引领,以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为主线,以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增进民生福祉为着力点,坚持改革创新、重点突破、示范带动,统筹省域、城市、县域各层级,一体推进美丽山川、美丽蓝天、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建设,串联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园区,巩固绿水青山优势,厚植金山银山潜力,奋力谱写山海交相辉映、城乡相得益彰的美丽中国建设福建篇章。

  领导署名:张玉梅

  联 系 人:郑俊华

  联系电话:0591-88360263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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