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02-3000-2026-00064
- 文号: 闽环保议〔2026〕27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 生成日期: 2026-04-27
- 有效性: 有效
答复类别:A类
省发改委:
张桂琴代表提出的《关于漳平市深化新时代山海协作的建议》(第1774号)已收悉。我厅的办理意见如下:
山海协作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亲自倡导、亲自推动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针对代表提出的“在统筹全省主要污染物(如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等)排放等指标上适当向山区地市倾斜,支持龙岩与厦门深入实施新时代山海协作”的建议,我厅高度重视,积极推动山海协作优势互补区域协调,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一是深化顶层设计。今年1月,制定并推动出台《九龙江流域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试点实施方案》,明确支持九龙江流域上下游的龙岩、厦门等地打造优势互补的山海协作绿色低碳产业集群,支持山海协作飞地园区绿色低碳发展。其中,飞地园区内重大项目主要污染物所需指标属地不足部分,通过政府储备调配、企业间交易等方式统筹解决。二是优化任务分解。“十四五”期间,统筹发展与保护,综合兼顾山区和沿海的资源禀赋、经济基础、行业发展等实际,科学合理分解下达各地的减排要求。其中,对龙岩的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任务要求仅占全省的5%、重点重金属减排比例要求仅为9%,以支持当地用好用足更多减排指标,自给自足支撑主导产业发展。三是强化指标保障。主动靠前指导各地深挖减排潜力,谋划实施一批减排项目,在保质保量完成减排任务的基础上,严格落实区域削减、总量指标来源等要求,保障新改扩建项目所需。其中,指导龙岩高效保障连城紫金、顺祥铜业、紫金铜箔等项目的重金属指标,以及广闽铜业、能安资源等项目的挥发性有机物指标,支撑建设项目及时落地。
下一步,我厅将坚持念好新时代“山海经”,协同相关部门健全深化山海协作机制,加强山海统筹、强化功能互补,推动加快构建九龙江流域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特别是推动优化排污指标等环境要素配置,一如既往的支持龙岩与厦门深入实施新时代山海协作、提升区域联动质效。
领导署名:张玉梅
联 系 人:林原坚
联系电话:0591-88367053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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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1020200127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