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02-3000-2017-00075
  • 文号: 闽环保提〔2017〕36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 生成日期: 2017-06-21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3001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来源:本网 时间: 2017-07-05 15:23

团省委:

《关于青少年社团参与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建议》(第3001号)收悉,我厅会办意见如下:

提案中提出的加强青少年生态环保工作,教育引导青少年参与我省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意见十分重要和中肯。目前,我厅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正配合有关部门大力推进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在发挥青少年作用,培养环保生力军方面,重视生态环保宣传教育工作,注重从青少年抓起,组织活动进学校、进社区,关注并参与生态环保活动已逐渐成为广大青少年的自觉行动。主要开展了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加大宣传教育引导,提升青少年环保意识

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提升青少年环保意识。一是深入开展“环境友好型(绿色)学校”和“环境友好型(绿色)社区”创建,通过配置一定的符合环保要求的"软""硬"件设施,建立起较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和公众参与机制的学校、社区,创设环境保护的文化范围,促进师生、家长和居民参与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实际行动。在青少年中普及生态文明、绿色生活、绿色消费观念。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主题作品创作选拔活动,如面向全省青少年学生组织开展的国际环境小记者项目新闻作品大赛国内选拔赛福建活动;面向全省中学生开展的全国中学生水科技发明比赛暨斯德哥尔摩青少年水奖中国地区选拔赛(福建)活动;面向全省中小学生组织开展第三届全国中小学生环保绘画大赛福建作品征集活动、面向中小学教师、社会公众开展环境教育优秀课件征集活动等。多年来我省累计举办过以青少年为主的环境宣教福建活动30余项,累计参与人次超过10万。三是开展“千名青年环境友好使者”选拔培训工作。“十二五”期间,青年环境友好使者充分发挥“以一传千、越传越多”的生力军作用,组织全省10余所高校8000余名大学生环保志愿者开展了20余项环保公益活动,受影响公众达数万人次。

二、培育引导环保社会组织,充分发挥青年志愿者作用

在培育青少年生态环保绿色队伍方面,我厅认真贯彻实施环保部《关于培育引导环保社会组织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引导我省环保社会组织有序、有效参与环保工作和健康发展。一是主动引导服务青年志愿组织机构,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每年“6.5”世界环境日宣传月期间,省、市、县各级环保部门联合环保志愿者组织机构共同承办不同主题的环保互动体验项目和环保科普宣传活动。二是推荐环保社会组织负责人参加全国环保社会组织培训班。联合开展环保书画摄影展等环保公益活动;给予环保社会组织活动资金扶持;配合环保部开展“千名青年环境友好使者行动”等福建项目;培养优秀环保志愿者,搭建志愿服务的平台,努力扩大志愿服务的范围,增强服务的实效。

三、注重应用新媒体新语言,提升青少年环保的关注度

在搭建宣传平台方面。通过开通“一网两微一端”,即环保人人网、微博、微信、手机APP客户端,实现与传统媒体互补,运用青少年易于接受的方式进行生态环保宣传,提高青少年的关注度。2016年以来通过“双微”、环保人人网等新媒体平台,及时推送我省环保重点、亮点工作进展情况,环保先进、典型经验等,同时围绕环保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热点,开设了“聚焦两会”、“清水蓝天”、“黄标车淘汰”、“执法大练兵”、“排污权交易”等专题宣传。截至2016年12月31日,粉丝量45000多人;环保人人网更新条目2754篇,总访问人数近18万,点击量近60万。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采纳吴金程代表提出的搭平台、建队伍、强机制的建议,继续加强青少年环保生态教育,建立健全青少年环保工作机制和平台,努力探索创新青少年喜闻乐见的生态环保宣教形式,推动社会公众由“要我环保”向“我要环保”转变,营造生态环保的社会共治氛围。

 

领导署名:虞平和

联 系 人:侯临春

联系电话:0591-87712490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6月21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1份),省政协提案委员会(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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