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202-3000-2017-00084 备注/文号:闽环保提〔2017〕42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生成日期: 2017-07-11 有效性: 有效

关于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10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07-19 04:56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浏览次数:

罗树宁委员:

《关于加大全省小流域污染治理力度的建议》(第1104号)收悉,感谢您对小流域污染治理的关注和支持。现结合我厅职责,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水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长效机制,扎实推进我省水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6年我省主要河流水质保持优良,全省12条主要河流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6.5%。但正如您所说,随着近年来各流域沿线工农业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加快、人口骤增,加上工业污水、生活污水排放以及畜禽养殖污染,导致我省部分小流域污染已影响到沿岸居民生活环境和饮水安全。

从2016年开始,省委省政府推动水环境治理向小流域拓展、向毛细血管延伸。一是精心部署小流域治理。2016年7月份,省政府印发《福建省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整治计划(2016-2020)》,明确了“2018年汇入12条主干流及直接入海小流域以及省级考核重点小流域消除劣Ⅴ类,2020年全省小流域Ⅲ类以上水质比例达到90%以上”的任务目标,全面部署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同时,我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研究制定了《福建省小流域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拓展方案》、《福建省小流域水环境监测点位设置方案》、《福建省小流域水质监测管理规定(试行)》等一系列配套文件,与省财政厅共同制定了《福建省小流域“以奖促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构建形成以“一个主导文件、多个配套文件”的小流域治理顶层制度设计,为小流域水环境科学治理提供具有前瞻性制度规划与技术支撑。二是强力推进小流域治理。省委省政府将“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列入2017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并纳入2017年投资工程包。我厅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制定《“小流域综合整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加以重点推进。省级财政安排“以奖促治”专项资金支持各地开展治理。目前,各地以实现小流域“水清、河畅、岸绿、生态”为目标,以河道治污、生态修复、景观打造、绿色发展为抓手,重点实施60条以上小流域整治,目前已经取得较好进展三是阳光督导小流域治理。我省坚持小流域“阳光治污”,一手抓政府督导,一手抓公众监督。2016年,我省将小流域水环境治理纳入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和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考核,纳入省级环境保护督察重要内容,倒逼各地加大小流域治理力度。同时,我们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小流域整治群众满意度调查,以公众满意度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作为检验小流域治理成效的重要标杆。我们还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发挥“一网两微一端一系统”的作用,推动全社会进一步关注小流域治理,2016年至今,仅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就刊发了我省小流域治理方面的相关报道130多条目。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按照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推动小流域水环境治理。一是推动建立完善小流域综合管护机制,积极落实河长制的要求,做到“有专人负责、有监测设施、有考核办法、有长效机制”,通过制定并落实河长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推进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全覆盖,将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强化小流域整治工作的考核,严格按照《福建省小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考核办法》和《福建省小流域“以奖促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强化考核,配合财政部门做好小流域整治奖励工作,大力推动我省农村污水治理。三是强化部门协作,协助做好改善小流域水环境和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重点加强对各地已建成设施后续运行进行“回头看”,督促各地健全完善长效运管机制,保障设施运行经费。四是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持续发挥“一网两微一端一系统”的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提升广大村民环保意识,引导乡镇干部积极谋划污水治理项目,积极构建全民参与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共同保护小流域水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朱  华    徐  威

联 系 人:苏远波    陈  强

联系电话:0591-88367163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7月11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1份),省政协提案委员会(2份)

附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