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02-3000-2018-00066
  • 文号: 闽环保提〔2018〕27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 生成日期: 2018-07-17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04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本网 时间: 2018-07-18 17:08

 

 答复类别:B

 

 

骆沙鸣委员:

《关于推动持续实施我省“清洁土壤”工程的建议》(20181043号)收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涉及我厅职责的有关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正如您所提出的,土壤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土壤环境质量关乎食品安全、生态安全和人体健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将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加以推进,2016年10月出台《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的总体目标。为打好“清洁土壤”保卫战,我厅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土壤环境保护工作推进机制

一是围绕我省《实施方案》提出的总体目标,督促指导地方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列出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工作“时间表”、“路线图”和“施工图”。二是省政府与各地市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督促各地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是在《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中明确环保、国土、农业、林业等部门的土壤污染防治监管职责,着力构建多方参与、职责明晰、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共同推动土壤污染防治。四是分年度制定印发土壤重点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和具体要求,并实行重点工作月调度制度,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压实责任,确保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扎实推进土壤污染详查工作

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是我省《实施方案》的第一项工作,是摸清我省土壤环境污染现状和分布的重要基础性工作,2016年以来,我省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一是成立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协调机构,构建环保、国土和农业等多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实行定期调度通报制度。二是编制印发我省详查实施方案,构建以“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重点,覆盖点位布设、样品采集、流转、制备、保存、分析测试全过程的调查与质控体系。三是出台详查样品采样、制备、流转与检测等配套文件,组织培训各级技术人员1500多人次,指导、规范我省农用地土壤详查过程中土壤表层和农产品样品采集、流转、制备、保存和分析测试等各环节具体工作。四是组织完成7300多家企业的卫星遥感空间位置核实和1500多家企业基础信息实地核查。五是对照国家布点原则性要求,立足福建实际,划分详查基本单元、布设详查点位,目前样品采集工作进展已过半。六是联合国土厅、农业厅、财政厅和卫生计生委印发《福建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方案》,筛选公布重点行业企业调查专业机构名录,确定重点行业企业调查正式名单2000多家。

三、构建土壤环境监测体系

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的耳目和哨兵,我厅高度重视土壤环境监测工作。一是开展土壤环境质量常规监测。按照我省《实施方案》和《“十三五”土壤环境监测总体方案》要求,构建覆盖全省、布局合理、重点突出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组织开展国、省控土壤背景点和部分历史基础点监测,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基础数据。二是建立市级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693家),在此基础上确定省级第一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188家),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定期对其用地开展自行监测。三是选取蔬菜产业基地、果园、茶园集中分布区、饮用水水源地、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及其影响区域等,布设土壤环境监测风险点位,每3年开展1次监测,逐步掌握重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及其变化情况。

  四、强化各类土壤污染源监管

由于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累积性、不可逆性,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风险管控措施,强化各类土壤污染源的监管,切断污染来源。我们开展的工作包括:一是会同省直相关部门筛选排查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和重点行业企业及大宗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建立省级第一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188家),督促指导各地与重点监管企业签订责任书并落实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二是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按照“控新治旧、削减存量”要求,立足于源头预防、过程阻断、清洁生产、末端治理的全过程综合防控理念,印发重金属污染防治年度工作计划,差异化确定各地总量控制目标,督促各地以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库为基础,通过污染源综合治理等工程减排措施进行深度治理,有效防控重金属污染。三是加快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加大贮存危废清理处置力度,构建形成“种类齐全、能力相当、结构平衡”的危险废物处置体系,防止危险废物对土壤的污染。截至2018年6月,全省共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65家,处置能力已超过100万吨/年。

 五、有序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为切实保障我省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防控污染地块环境风险,我省有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一是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福建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7—2020年)》明确提出我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的目标、任务以及主要措施,建立省、市、县三级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库并实行动态调整机制督促各地因地制宜编制地方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有序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二是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项目。针对龙岩、三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造成周边农用地土壤超标、漳州农业种植农药化肥施用量过大造成土壤污染等问题,筛选确定5个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项目,打造一批可推广、成本低、效果好的案例。三是部署应用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督促各地加强搬迁企业用地监管,以拟开发建设居住、学校等项目地块为重点,建立健全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及其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加强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环境监管,保障人居环境安全。

六、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宣传教育

一是印发《福建省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方案》,通过普及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知识,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守土”有责的良好舆论氛围。二是加大培训宣传力度,把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融入党政机关培训工作,2017年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共举办22期土壤污染防治及其相关工作专项培训,共培训2100多人次,有效提升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水平。三是结合世界地球日、环境日、世界粮食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公益广告的宣传和刊播工作,在《福建日报》《新华网》和《福建环保》等主流媒体刊发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动态、政策解读、典型报道。

土壤污染防治是一项长期的、综合性工程,需要持之以恒地加以推进。下一步,我厅将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全国和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部署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打好净土保卫战,增强人民群众的良好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是全面推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我厅将会同相关部门按时保质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各项工作,确保在2018年底前查明我省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2020年底前完成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污染地块的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为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二是健全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我厅将会同相关部门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逐步完成国控、省控土壤环境质量点位以及风险点位设置,建设覆盖全省、布局合理、重点突出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并开展定期监测,逐步摸清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及其变化趋势。

加大污染源监管检查力度。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执法力度,建立环保、公安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物质、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防止各类工业污染对耕地造成污染。

四是加强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管控。我厅将联合相关部门编制印发《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实施建设用地调查评估和准入管理,建立污染地块动态清单和联动监管机制,细化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和污染地块名录的建立、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修复和效果评估等各个环节土地使用权人、从业单位、管理部门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切实加强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

五是开展土壤环境保护示范区工作。组织上杭、尤溪、大田等地开展土壤污染风险防控试点,改革创新和积极探索土壤污染风险防控措施,逐步总结形成符合福建实际的土壤污染防控模式。

六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借助微信、微博等传播载体,充分利用“6.5”世界环境日、世界粮食日等节日,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持续性开展全方位的宣传教育,全景式呈现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新思路、新成效,营造全社会人人“守土”有责的良好舆论氛围

再次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付朝阳 徐 威

   联 系 人:陈立峰

   联系电话:0591-88367075

 

                          

                              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7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1份),省政协提案委员会(2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