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类别:B类
民建福建省委:
《关于健全小流域断面水质监测,助力改善水环境质量的建议》(20211147号)由我单位会同省水利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关于“综合整治,开展流域治理专项攻坚”的建议
近年来,我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探索创新小流域综合治理模式,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按照“问题导向、源头治理、长效管护”原则,持续改善提升小流域水环境质量。一是溯源排查。“十四五”期间因地制宜设置433个小流域监测断面,基本实现全省小流域水质监测全覆盖。建立小流域水质及入河排放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等工作体系,“一河一策”、“一口一策”制定整治方案,分类推进全省10061个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完成率达95.5%,切实疏通流域水环境治理堵点。二是项目带动。2017-2020年,省级财政已累计安排小流域“以奖促治”专项资金20亿元,撬动市县财政及社会资本投入99.71亿元,推进水质不稳定小流域综合治理、生态修复以及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三是督导帮扶。充分发挥我厅环境监察专员办作用,下沉基层,帮扶指导福州福清市、龙岩永定区、漳州漳浦县等水质基础薄弱的县(市、区)提质增效。同时,针对突出的区域性水环境问题,开展“清水蓝天”执法行动,精准开展强化监督帮扶,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
下一步,我厅将坚持推进流域水生态环境精细化管控,持续加强水生态保护,推动小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一是结合污染减排抓治理。按照序时进度推动年度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各地按流域控制单元进行精细化管控,严控生活污染源、工业源、农业面源,完成全省禁止和限制排污区的入河排污口整治。二是推进项目建设抓治理。指导各市县科学谋划33个“碧水攻坚”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以项目带动流域精准治理、精准施策。三是坚持“四有”机制抓治理。大力推行河湖长制,积极配合省河长办完善多部门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制度,充分发挥基层河长(河道专管员)和环保网格员“一线”作用,确保流域水生态环境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二、关于“智能管控,打造流域特色监管平台”的建议
近年来,我厅依托生态云平台不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逐步应用人工智能、遥感、云计算、区域链等前沿技术,建立以大数据分析为基础的水生态环境保护新机制。一是注重“信息汇”。着力建设全省生态环境数据资源中心,通过创新机制、统一标准、规范管理,打通数据“孤岛”。纵向向上打通国家部委、向下穿透至市县及相关企业;横向汇聚水利、气象等相关部门业务数据,以及物联网、互联网等数据,真正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数据集成汇聚共享。二是致力“信息用”。积极推行水生态环境“一张图”生态云精准管理,通过全省“流域脉络图”,在生态云上实时掌握全省水质,动态化、可视化展示污染物在河流、湖库中的变化趋势和迁移规律,综合各监控站点空间位置信息、关联的上下游断面信息等,锁定污染源,为实现多时空污染精确溯源提供决策支撑。三是促进“信息活”。利用云计算、多元数据同化、多尺度数据耦合、时空分配等技术,对水生态环境质量、污染源、污染物、环境承载力等数据进行多因素融合分析,为实现精准治污提供科学依据,推动水质监管由被动响应向主动预见转变。四是推动“信息快”。运用水环境突发事件预警模型,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通过多种模型进行结果验证,并在验证后向相关管理人员发送信息提醒,以便能及时完成水环境突发事件的排查处置。同时,2017-2020年我厅连续4年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全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检视评估,对全省小流域开展定期“体检”,推动小流域水质“精准施策”。
下一步,我厅将结合生态云平台建设提升,推动水环境质量动态监控、预测预警,打造流域特色监管平台。一是用数据说话。进一步打破部门数据壁垒,及时掌握区域、流域发展水平、产业分布、资源消耗、污染排放、环境质量等状况,精准发现变化情况和问题原因,推动经验判断向科学决策转变,更好促进高质量发展。二是用数据分析。汇聚全方位生态环境数据,进行多因素融合分析,进一步深化拓展分析模型的科学性、直达性、有效性,为全流域范围内的可靠溯源、有效预测、精准治污提供科学依据。三是用数据监管。进一步推进流域“一河一档”数字化档案的建立,深度融合环境监管网格和水利、气象、农业、林业等信息,实现信息共享、业务协同,促进监管精细化、治污精准化。
三、关于“强化小微水体治理”的建议
2017年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按照“区域+流域”的模式设置了河长,明确将小微水体纳入河湖长制管理范畴。一是深入推进流域系统整治。将小微水体治理纳入福建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促流域治理由大江大河大湖向中小河流、农村河湖、坑塘沟渠等小微水体延伸,从源头保障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二是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出台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力争2021年推进500个村庄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到2025年,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含治理、管控类)达65%,设施稳定运行率达90%以上。三是巩固提升流域治理成效。积极配合建立完善河湖长制,构建“有专人负责、有监测设施、有考核办法、有长效机制”的小微水体管护机制,充分发挥各级河长“施工队长”、河道专管员前沿“哨兵”作用,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有效巩固提升水质。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直相关部门扎实推进小微水体治理,改善小微水体水质,助力提升城乡生态环境品质。一是压实河湖管护责任。积极配合省河长办进一步压实各级河湖长以及相关成员单位管河护河职责,加大河道专管员、环保网格员的日常巡查工作,推动小微水体水质长治久清。二是实施城市内河治理达标提升工程,积极配合住建部门深化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推进城镇污水提质增效,落实控源、截污、清淤、增流措施,逐步消除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提升城市内河内湖品质。三是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工程,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市、区)、乡镇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梯次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整治农村小微水体,推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感谢贵委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付朝阳 徐 威
联 系 人:苏远波
联系电话:0591-88367128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7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