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02-3000-2023-00075
  • 文号: 闽环保提〔2023〕4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 生成日期: 2023-06-28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2023101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 2023-07-04 17:11
  

答复类别:A

   

   

省工商联

  《关于发展观鸟旅游业“点绿成金”的建议》(2023101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生物多样性保护是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厅联合省林业局等部门不断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建立以武夷山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以及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坚决打击非法占用自然保护地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大力保护珍稀鸟类栖息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续开展“绿盾”行动,推动保护与修复并举。2017年以来,我厅联合省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海洋渔业局和福建海警局等部门持续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印发实施年度工作方案,对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重点风景名胜区开展卫星遥感实地核查,推动历史遗留问题落实整改。按照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的“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范围内非生态活动”要求,2023年继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强化对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武夷山国家公园等重要生态环境资源和珍稀鸟类栖息地保护坚持项目引领推动保护修复实施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试点以及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累计投入超过100亿元,协同推进355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设,有效维护闽江流域湿地与生物多样性2022年开始谋划实施全球环境基金(GEF)的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积极争取生态环境部支持,通过开展自然保护地景观尺度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探索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碳汇协同增效。目前,武夷山国家公园已入选典型景观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固碳4个试点地区,项目开发概念书已通过生态环境部审定报财政部。

  (二)大力提升乡村生态环境,助推观鸟旅游产业发展。积极配合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认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十大行动重点任务,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小流域综合整治、近岸海域综合治理、绿盈乡村建设、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等工作,帮扶乡村振兴重点县持续提升乡村生态环境质量,保护生物多样性,点亮乡村生态底色。同时,组织省级技术团队和市县两级业务骨干深入乡村一线开展技术指导帮扶,谋划助推生态项目实施,会同省林业局支持明溪县胡坊镇福西村打造亲子自然教育基地和生态观鸟基地,建设高级版绿盈乡村,助力观鸟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推动乡村生态振兴。

  (三)广泛开展生态科普宣传,展示宣传我省生态名片结合“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和六五环境日等重要节点开展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科普宣教,依托各类环保社会组织加强青少年及大学生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广泛宣传展示生态观鸟名片”的保护成果。《武夷山我们的国家公园》纪录片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阶段蒙特利尔会议(COP15-2)展映,闽江河口湿地、武夷山国家公园、明溪君子峰自然保护区、福山郊野公园入选2023年度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优秀案例,戴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列为国家生态科普基地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闽工作期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结合贵单位的意见建议,加强与相关部门的统筹协作,共同支持我省观鸟旅游业“点绿成金”一是持续支持闽江河口湿地公园、武夷山国家公园、罗源湾、明溪、永泰等重点区域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因地制宜打造各具特色的“观鸟名片”。二是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牢牢守住自然生态安全底线,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保护好珍稀鸟类的生存家园。三是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宣传活动,做好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和六五环境日等重要节点宣传,创新宣传形式,动员多方参与,营造全社会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绿色新风尚。

  感谢贵单位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许碧瑞  

   人:蔡雪冰

  联系电话:0591-88367067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3628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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