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02-3000-2026-00074
  • 文号: 闽环保提〔2026〕11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 生成日期: 2026-05-08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393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 2026-05-18 16:15

  答复类别:B类

省水利厅:

  刘革生、黄淑红委员《关于落实生态补偿 推动九龙江流域综合整治提升的提案》(20261393号)收悉。我厅的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厅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我省重点流域补偿机制,以流域水质提升为核心,以治理项目实施为抓手,持续深入推进九龙江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一是完善流域补偿办法。2026年4月省政府印发了修订后的《福建省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按闽江、九龙江、敖江分流域筹措、分配补偿资金,并设置上游地区补偿标准高于下游地区,落实“下游补上游”原则,并对枋洋枢纽涉及跨设区市供水工程的漳州市长泰区、华安县、芗城区和龙文区提高地区补偿系数。2026年,拟分配九龙江流域补偿资金6.91亿元。

  二是强化资金支撑保障。聚焦龙岩溪南溪口、南靖靖城桥、平和洪濑汤坑桥等九龙江流域国控断面Ⅱ类水目标,2025年以来共筹集九龙江流域综合治理资金合计5.19亿元,其中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0.67亿元,下达漳州0.51亿元、三明0.05亿元、龙岩0.11亿元;省级生态保护补偿资金4.52亿元,下达漳州2.27亿元、龙岩1.79亿元、泉州0.32亿元、厦门0.14亿元。2026年,加快推进长泰洛宾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指导漳州市申报漳州市长泰区龙津溪流域污水管网及配套建设工程项目并通过我厅组织的项目评审,获得第一档3000万元补助。今年1-4月,长泰洛宾国控断面水质达Ⅱ类。

  三是深化项目帮扶。我厅与省发改委、财政厅和漳州、龙岩、厦门、泉州、三明等流域各市,在前期工作基础上,以加快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为目标,以提升Ⅰ~Ⅱ类优质水比例和改善流域生态系统为目标,以环境治理项目为抓手,围绕农业源、工业源、生活源治理及生态修复,按照在建、拟建和远期规划等三类梯次推进薄弱环节、重点区域治理攻坚,形成2026—2027年(近期)和中远期九龙江流域生态治理项目清单,谋划生成流域综合治理先行重点项目和后续推进项目合计71个,预计“十五五”期间总投资约47.6亿元。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吸收刘革生、黄淑红委员意见,配合贵厅推动厦漳两市联合制定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健全龙津溪生态补偿资金使用监管与成效评估机制。同时,深入推进水生态环境整治,加快构建九龙江流域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聚力攻坚。持续推进落实我省九龙江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措施各项任务措施,多管齐下、“三源”齐控,进一步巩固提升水质。

  二是坚持因溪制宜、精准施策。根据北溪、西溪、南溪以及上、中、下游区位、产业发展特点,强化闭环思维、加强各方协同,进一步找准问题和根源、差距和短板,明确主攻方向。

  三是坚持压实责任、履职尽责。发挥党政生态环保目标责任制、河湖长制等综合功效,强化帮扶问效,推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同时,依法查处各类弄虚作假、严重违法排污行为,零容忍、不姑息、不手软,推动依法治污、改善水质。

  领导署名:魏良栋

  联 系 人:林 麟

  联系电话:0591-88367068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5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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