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202-3100-2026-00059
- 文号: 闽环保土〔2026〕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 生成日期: 2026-04-21
- 有效性: 有效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资源生态局:
为进一步提升调查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2025年全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现将调查报告质量抽查、现场采样检查以及实验室检查情况通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报告质量方面,共抽查初步调查报告40本,33本合格,7本不合格;现场采样方面,对10个地块开展采样现场旁站检查,发现质量问题20个;实验室质控方面,对5家实验室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质量问题9个;对7家实验室开展室间平行样品比对分析,一次通过率为57%,具体问题见附件。
二、存在问题
(一)报告质量方面
(1)污染因子识别不全:对地块周边现状及历史调查不充分,特征污染物识别不全,导致部分监测指标遗漏;
(2)点位布设不合理:重点区域和非重点区域划分缺乏依据,点位布设数量不足,现场采样点位调整缺乏依据;
(3)土壤采样深度不够:未采集含水层样品或仅采集表层土壤样品;
(4)附件记录不完善:部分报告缺少土孔钻探记录、现场采样记录等重要附件,记录单填写信息不齐全、不规范,部分报告未盖章。
(二)现场采样方面
(1)采样操作不规范:土层钻进过程未使用对开管,采用一次性采样设备更换不及时,采样设备重复使用时清洗不及时不彻底,存在样品交叉污染可能。
(2)现场数据记录不规范:现场快筛未进行校准或操作不规范;未及时使用RTK记录高程,现场记录不完整、不规范。
(3)现场采样信息上传滞后:未实时使用APP记录现场采样过程数据和照片,采样记录上传滞后影响质控时效。
(三)实验室方面
主要为实验室检测过程记录不规范、制样记录不完整,原始记录数据抄录有误等问题。
(四)室间平行样品比对方面
根据7个地块室间平行样品比对结果,3个地块首次比对不合格,不合格地块占比43%,主要原因是地下水平行样品采集不规范。
三、工作要求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关乎地块进入开发利用市场的“黑白”身份,各地要严把调查工作质量关,确保调查结果科学合理可信,真实反映地块实际情况,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住得安心”。
(一)督促落实整改。对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报告,督促相关地块业主及其调查单位立行整改,未开工建设的要督促重新开展调查评审,已开工的要补充开展周边监测并进行后评估,由设区市生态环境部门对调查和后评估报告组织评审。针对本次通报问题,请相关设区市生态环境部门于2026年7月15日前完成整改并反馈。
(二)开展自查自纠。各地要结合本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举一反三、自查自纠,着力提升市级质控能力,对于报告质量不合格的、检查发现问题突出的相关第三方调查单位,加大对其调查工作的质量监督检查力度,提高第三方调查单位技术水平。同时,结合报告质量情况,建立健全、动态更新技术单位库和专家库,重点关注出现调查不充分、报告质量不合格等问题的第三方技术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及评审专家。
(三)强化监督管理。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闽环保土〔2024〕6号)要求,各地要强化对第三方调查、检测、评估机构的监督帮扶,特别是对污染物识别、点位布设、样品采集与检测等关键环节的质量控制,及时发现问题,形成检查报告,定期推送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信用记录系统。对于重新调查发现调查结论有重大改变的地块,要提前研判、深入复核并加强调查全流程监管。
联 系 人:许木兰(土壤生态环境处)
联系电话:0591-88367151,88367125(传真)
电子邮箱:tc@sthjt.fujian.gov.cn
附件:1.福建省2025年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质量抽查结果
2.现场采样检查问题清单
3.室间平行样品比对结果
4.实验室现场检查问题清单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4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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