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集生态环境信息化领域专家库专家的函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4-12-11 16:23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信息化项目方案咨询与评审论证、竣工验收等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专家咨询、评价、审议、指导的智力支撑作用,我厅拟公开征集生态环境信息化领域专家。有关事宜如下:

  一、入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自愿接受委托参加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并遵守本办法各项规定。

  2.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熟悉生态环境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业务技术,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决策咨询能力,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专业意见、建议。

  3.从事相关工作经历满5年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或者具备丰富的行政管理及决策咨询经验。

  4.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一级专家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相关咨询评审技术服务工作。

  (二)专业条件

  1.具备信息化相关领域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至少满5年及以上的相关工作经历。

  2.已入选国家或地方生态环境信息化、数字福建专家委员会相关专家库专家。

  3.主持或参与制定国家或地方信息化标准或工程技术标准、规范。

  我厅根据工作需要,可向信息化相关领域高水平专家发出邀请,登记入库。

  二、专家职责

  1.接受我厅委托,为福建省生态环境信息化管理工作中涉及的技术咨询、评审等工作提供指导服务。

  2.参与福建省生态环境信息化工作的技术标准、规范等方面工作的技术咨询、指导、评审。

  3.认真遵守福建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相关规定和管理要求,履行义务,严守纪律,确保高质量完成省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工作任务。专家管理实行履职动态记录和考核评价。

  、推荐方式及时间

  1.采用个人自愿申报、单位审核推荐的方式,申请人认真填写个人入库申请表、福建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入库承诺书、生态环境专家入库承诺书签署情况汇总表、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信息化专家库入库申请专家汇总表(见附件2、3、4、5), 如实提交相关佐证材料,每名申请人至多可申报3个专业领域。

  2.各相关单位认真核实申请人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工作业绩、获奖情况等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入库条件,确保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汇总填报入库申请专家汇总表(见附件5)。

  3.请于2024年12月25日前将个人入库申请表、福建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入库承诺书、生态环境专家入库承诺书签署情况汇总表、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信息化专家库入库申请专家汇总表统一汇总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寄送省生态环境信息中心,电子版同步发送至电子邮箱。

  4.我厅将对申请入库专家进行复审确认,并适时在我厅门户网站上公示公布。附件电子版在我厅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内搜索相同标题页面中下载。

  联 系 人:林威

  联系电话:0591-88367386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环保路8号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邮政编码:350003

  电子邮箱:xxzx@sthjt.fujian.gov.cn

  附件:1.有关单位名单

  2.福建省生态环境信息化专家库入库申请表

  3.福建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入库承诺书

  4.生态环境专家入库承诺书签署情况汇总表

  5.福建省生态环境信息化专家库入库申请专家汇总表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12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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