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福州市生态环境依法受理您关于
涉及排放二氯甲烷的生物实验室项目是否需要做大气专项
受理部门 |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
内容 |
您好,目前有一个生物技术研发实验室项目,拟建于福州市,根据分类管理名录需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项目有排放二氯甲烷且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且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需设置大气专项评价,但后文备注“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二氯甲烷目前无全国性的排放标准,也没有福建省地方标准,但有浙江、江苏、上海等地方的排放标准。请问此项目排放的二氯甲烷是否属于“技术指南”里说明的“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项目是否需要设置大气专项评价。 |
咨询时间 |
2025-01-02 |
回复时间 |
2025-01-07 |
回复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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