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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征集_ 互动交流_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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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福建省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状态: 征集已结束! 征集时间: 2024-10-162024-10-31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进一步规范我省恶臭(异味)污染排放,强化恶臭(异味)污染的污染防治和科学监管,根据我省地方标准制定计划,我厅组织有关单位编制起草了《福建省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征求贵单位意见,在开展专家座谈、咨询协商以及媒体沟通等同时,现通过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网站于2024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向广大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电子版一并发至邮箱。


联 系 人:冯东俊(省生态环境厅)

联系电话:0591-88367063

电子邮箱:dqc@sthjt.fujian.gov.cn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环保路8号(邮编350003)

联 系 人:陈君君(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联系电话:13599080058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福建省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3.《福建省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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