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流域综合整治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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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2017-05-26 02:01
我省水环境的整体质量如何? -
苏远波副处长 2017-05-26 02:02
我们省水环境质量优良,2016年,全省12条主要河流水质保持为优,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6.5%,同比提高3.2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6个百分点;其中Ⅰ~Ⅱ类水质比例为60.1%,同比提高16.4个百分点。2017年上半年,全省水环境质量继续保持稳定,在降雨量同比减少的情况下,我省水环境总体保持优良,12条主要河流水质继续保持优,Ⅰ类~Ⅲ类水质比例为94.4%。2016年以来,我厅印发实施《福建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以及专项整治方案,着力推动解决八大畜禽养殖重点区域污染治理。严格管控工业污染源,稳步推进造纸、印染等十大行业专项整治,持续整治矿山采选行业。积极探索完善汀江-韩江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综合应用经济手段促进流域水质改善。同时,积极推进水环境治理向小流域拓展、向毛细血管延伸,完善小流域水环境治理顶层制度设计,积极实施“小流域综合整治”为民办实事项目,部分突出的水环境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
主持人 2017-05-26 02:08
您刚才提到“小流域综合整治”为民办实事项目,请问小流域怎么界定?我省小流域水环境质量基本情况怎样? -
苏远波副处长 2017-05-26 02:09
小流域主要指汇水面积较小,河长相对较短的一些支流。为改善水环境质量,去年以来,我们将全省476条小流域纳入地表水水质考核范围,在全省布设587个监测断面,开展水质监测,密切监控水质变化情况。2016年,我厅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小流域水质普查,结果表明,我省小流域Ⅰ~Ⅲ类水质比例近75%,但仍有部分小流域水质相对较差,有54条小流域为劣Ⅴ类。 -
主持人 2017-05-26 02:15
哪些因素导致小流域水体水质较差? -
苏远波副处长 2017-05-26 02:16
2016年,我省小流域Ⅰ~Ⅲ类水质比例比主要流域低20.9个百分点,小流域水环境问题较为突出。相对于大江大河,小流域水环境问题受关注的程度较低,且不少小流域地处农村偏远山区,以往的环境整治投入不足,小流域周边污染源整治不到位,影响流域污染源仍然存在。同时,我省农村地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控还不到位,农药化肥使用还不合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收集和处理措施还不健全,造成了小流域水环境质量较差。 -
主持人 2017-05-26 02:22
您刚才对小流域环境质量恶化原因作了分析,那么小流域水环境质量要如何提升? -
苏远波副处长 2017-05-26 02:23
一是摸清病根。2016年,我厅组织开展了全省小流域水质普查,指导各地针对群众关切大、污染重、治理难度高的小流域,开展小流域现状调查,逐一排查污染源,建立排污清单,制定水体提升方案。二是对症下药。坚持以“水”为抓手,统筹“生态、生产、生活”,兼顾提升小流域的“外在颜值”和“内在气质”。积极与相关厅局协调配合,以“河长制”为抓手,对接农村污水垃圾治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安全生态水系建设等项目,着力解决农村水环境问题。三是强化管护。构建小流域“有专人负责、有监测设施、有考核办法、有长效机制”的“四有”河流管护新机制,强化小流域治理检查督促,对水质下降的小流域,督查相关部门认真排查问题,发现问题,采取确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小流域水质稳定达标。 -
主持人 2017-05-26 02:29
今年,在小流域治理方面又有什么新举措? -
苏远波副处长 2017-05-26 02:30
今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将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列入2017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并纳入2017年度投资工程包予以重点推动。目标是在全省重点实施60条小流域综合治理,确保30条小流域的水质类别得到提升,完成有效投资20亿元以上。作为牵头部门,我厅印发实施《“小流域综合整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工作计划,层层落实责任,持续推进小流域治理为民办事项目。一是紧盯水质目标抓提升。根据为民办实事下达的水质提升任务要求,密切跟踪各条小流域的水质变化情况,对水质下降,特别是水质类别下降的小流域,要立即通报属地,要求及时排查原因,及时整改,并加密监测,确保整改措施有效,水质及时好转。二是紧盯项目进展抓推进。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度一督查”,及时跟踪掌握月度工程进展、投资任务完成情况,通报有关问题与不足,要求尽快整改,并按季度开展现场督查,督促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整治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三是紧盯长效机制抓指导。适时开展专题培训,督导建立河道专管员制度,确保每位专管员尽快到岗到位履职尽责,做到“一日一巡查,一巡查一记录”;建立河流档案,形成“一河一档、一段一档”,形成河道管护长效机制,确保河道整治效果稳定,实实在在地提升群众环境获得感。 -
主持人 2017-05-26 02:36
小流域治理的下一步工作计划? -
苏远波副处长 2017-05-26 02:37
我厅将继续按照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积极推动小流域水环境治理,不断提高小流域生态保护水平。一是精准施策。按照2017年为民办实事和投资工程包的有关要求,制定实施小流域综合整治方案,实施精确化治理,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生活污染、农业面源、工业污染等方面的整治力度,确保小流域水质得到提升。二是健全“四有”机制。转变“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观念,构建一套职责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流管护机制。三是综合治污。紧密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以“水”为抓手,统筹“生态、生产、生活”,对“山、水、林、田、路、村庄”进行系统性综合治理,突出“两违”拆除、乡村污水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等重点,在“拆、截、清、治、引、构”上下功夫,大力推进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打造美丽乡村的升级版。 -
主持人 2017-05-26 02:43
小流域治理是否关系到农村饮用水源安全,我省如何保障农村饮用水源安全? -
苏远波副处长 2017-05-26 02:44
小流域治理是农村饮用水源安全保障的重要措施,其治理成效直接关系到农村饮用水源供水安全。历年来,省委省政府均高度重视农村饮用水源安全保障工作,积极组织水利、环保、住建等有关部门,主动作为,大力推进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一是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严格参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加强饮用水水源标志及隔离设施的管理维护。2015年以来,我省完成83个地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标识设置工作,71个以上水源地采取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同时,我厅逐年组织编制《福建省地级以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报告》,要求各地持续开展水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清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含准保护区)内违法建筑、排污口和网箱养殖,强化船舶流动污染源监管。二是加强农村污染综合整治。2016年以来,全力推动落实《福建省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整治计划(2016-2020)》,力争2018年汇入12条主干流及直接入海的小流域消除劣Ⅴ类水体,2020年全省小流域Ⅲ类以上水质比例达到90%以上。2017年3月,我厅印发《“小流域综合整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将小流域综合整治列入2017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决策部署,重点实施60条小流域整治,确保30条小流域水质得到明显提升,通过改善小流域水质,保障农村饮用水源地的安全。三是建立农村环保监管网络。整合环保机构和其他承担环保工作职责的机构、环保专(兼)职工作人员,建成环保三级网格(乡镇、街道)1237个、四级网格(行政村、社区)17310个、五级网格(自然村等更小细胞单元网格)6650个,明确环保网格员36083人,将环保监管触角成功伸向广大农村地区,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和水环境整治等工作提供了科学高效的管理体系。 -
主持人 2017-05-26 02:50
小流域治理成效重在保持,如何建立健全小流域管护长效机制? -
苏远波副处长 2017-05-26 02:51
巩固和提升小流域整治成效,必须转变“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观念,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流管护机制。关键做到“四有”:一有专人负责。实行河道专管员制度,对所在行政村流域进行日常管理。二有监测设施。定期开展小流域水质监测,建立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针对不同类型小流域河段,建立相匹配的监测和监管硬件设施。三有考核办法。建立一套保障流域水质稳步提升的考核办法,确保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四有长效机制。实行一河一策,建立包括河流管护机制、督导机制、执法机制、问责机制等在内的长效管理机制,保障小流域水质稳步提升。小流域水环境质量与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群众的环境获得感和满意度就是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尺。小流域治理和管护要应想法设法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加快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河流治理和管理保护格局。一是政府主导。各地政府主要领导是小流域治理的第一责任人,要落实“党政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形成上下游、左右岸紧密协作、责任共担、问题共商、目标共治的联防联治机制。二是市场运作。要应用PPP模式,吸引更多市场主体参与流域治理,以流域、区域为单元,整体招标、整体签约、整体设计、分期实施,发挥规模效应,实现企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三是社会参与。建立“智慧河流”平台,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各种传媒和新媒体,完善河流管理保护信息发布,推动小流域河流管护意识深入人心,成为社会公众的自觉行动。鼓励设立“企业河长”“民间河长”“社会监督员”“河道志愿者”等鼓励广大群众参与监督,比如可以畜禽及水产养殖污染、生活污水直排,生活垃圾及餐厨垃圾随意堆放,农药、化肥不科学施用等方面对小流域水环境治理情况进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