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信访知识问答
2018-07-09 10:00,福建省环保厅办公室将在环保厅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与网友在线交流,主题为《环境信访基本常识访谈》,欢迎网友踊跃参与!
- 录播时间:2018年07月09日 10时00分
- 嘉 宾:省环保厅办公室调研员刘西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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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西君调研员 2018-07-09 02:00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 -
主持人 2018-07-09 02:01
各位网友上午好!今天我们邀请到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刘西君处长,与大家一起交流环境信访基本常识的相关情况。 -
主持人 2018-07-09 02:02
什么环境问题可以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信访? -
刘西君调研员 2018-07-09 02:03
信访人可以提出以下环境信访事项:(一)检举、揭发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环境权益的行为;(二)对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三)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和要求。 -
主持人 2018-07-09 02:07
想走访反映环境污染问题,什么方式属于越级上访? -
刘西君调研员 2018-07-09 02:08
越级上访是走访中的行为之一,是指信访人在走访中,越过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和上级一级机关,到更高机关走访的行为。直接越级上访反映问题,上级机关只登记,不受理。 -
主持人 2018-07-09 02:12
举报环境污染问题有哪些反映方式和途径? -
刘西君调研员 2018-07-09 02:13
信访人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提出环境信访事项,向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映环境保护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理的活动。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环境信访机构工作人员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基本情况、请求、主要事实、理由、时间和联系方式。 -
主持人 2018-07-09 02:17
上访反映环境问题犯法吗? -
刘西君调研员 2018-07-09 02:18
常遇到许多上访的人说:“我是上访的,上访不犯法。”正常的信访是国家赋子每一个公民的权利,在环境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下列义务:(一)尊重社会公德,爱护接待场所的公共财物;(二)申请处理环境信访事项,应当如实反映基本事实、具体要求和理由,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证件及联系方式;(三)对环境信访事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四)服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处理决定。 -
主持人 2018-07-09 02:22
在反映环境问题上访过程中,哪些行为是违法的? -
刘西君调研员 2018-07-09 02:23
(一)围堵、冲击环境保护行政机关,拦截公务车辆,堵塞机关公共通道;(二)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三)侮辱、殴打、威胁环境信访接待人员;(四)采取自残、发传单、打标语、喊口号、穿状衣等过激行为或者其他扰乱公共秩序、违反公共道德的行为;(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六)在环境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接待场所;(七)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 -
主持人 2018-07-09 02:27
很多人认为上访人数越多越好,为什么不提倡集体访的形式? -
刘西君调研员 2018-07-09 02:28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环境信访事项的,应当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多人提出同一环境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上访人不按法定程序、不到指定场所反映环境问题,而是到明令禁止上访的区域和敏感地区、重要场所聚集甚至滋事的行为属于非正常上访的违法行为,可以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
主持人 2018-07-09 02:32
信访人如何知道提出的环境信访事项是否已受理? -
刘西君调研员 2018-07-09 02:33
对信访人提出的环境信访事项,环境信访机构能够当场决定受理的,应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自收到环境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但是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或联系方式不清而联系不上的除外。 -
主持人 2018-07-09 02:37
环保部门会如何处理信访人提出的环境信访事项? -
刘西君调研员 2018-07-09 02:38
对依法应当由其他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理的环境信访事项,环境信访工作人员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属地管理规定向有权处理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环境信访事项,并将环境信访事项转送有权处理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直接受理的环境信访事项,可以直接受理。对信访人提出的环境信访事项已经受理并正在办理中的,信访人在规定的办理期限内再次提出同一环境信访事项的,不予受理。 -
主持人 2018-07-09 02:42
信访人对环境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怎么办? -
刘西君调研员 2018-07-09 02:43
信访人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环境信访事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
主持人 2018-07-09 02:47
信访人对环境信访复查、复核意见不服的,怎么办? -
刘西君调研员 2018-07-09 02:48
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复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信访人对复核决定不服的,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环境信访事项的,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受理。信访人也可以依法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诉讼程序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等有关机关提出。 -
主持人 2018-07-09 02:52
时间快结束了,今天再次谢谢刘处长做客我们的节目。谢谢大家!再见! -
刘西君调研员 2018-07-09 02:53
谢谢主持人,大家再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