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规划计划执行情况(废物管理专项)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2-09-04 09:41

  一.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1、加强危险废物转移管理

  认真作好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申请受理、材料审查工作,按法定程序对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进行严格把关,消除二次污染隐患。截止6月份共受理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50批次。开展了对申请跨省转移危险废物企业进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台账制度等方面的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对8家跨省转移危险废物企业提出了处理意见,进一步规范了我省危险废物转移管理。

  2.严格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查工作

  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不断规范和完善我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及发放、换证工作。年内,共受理许可证申请4家,其中颁发许可证2家;申请换证企业5家,其中已换证2家,正在整改企业2家。截止6月份全省共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30本,其中省级颁发24本,市级颁发6本(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

  3.创新监管方式,加强进口废物企业管理工作

  (1)加强进口废物企业日常监督核查

  认真组织对12家进口废物企业实施了现场环境核查,其中已批准7家进口企业并上报国家废物管理中心;对尚未符合进口要求的4家进口废物企业提出了整改意见,正落实整改;1家进口企业正在上报。

  (2)加强推进我省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机电定点圈区管理

  (3)进一步加强环保、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三部门合作及联动机制

  一是建立了福建省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建立环保、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三部门的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和执法信息共享机制;三是建立环保、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三部门联合执法制度。

  二.加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

  1.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根据环保部关于 “十二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和华东督查中心关于开展2012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核查工作的要求,突出“出重拳、用重典”的工作主基调,以实现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由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的战略转变为目标,开展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专项检查。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求企业限期整改,确保环境安全。

  2.开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工作

  按照环保部关于报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经营单位有关情况函的要求,开展全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监督性检查。检查了以2012年换证企业、2010年规范化管理督查中存在问题企业及各地医疗废物处置单位为主的29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按时整改,加强了全省危险废物经营企业规范化管理。

  3.开展有毒化学品使用企业的督查工作

  为了加强我省有毒化学品使用环境管理,保障环境安全。开展了对4家有毒化学品使用企业实施了年度例行检查。

  三. 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基础性工作,夯实固废管理根本

  1.完善危险废物重点污染源动态管理制度

  为了实现我省“十二五”重金属总量减排的治理目标,在充分征求各地环保部门意见基础上,更新了2012年危险废物产生单位重点监控企业名单321家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重点监控企业名单28家。

  2.全面推行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台帐管理制度

  制定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台账管理的工作方案,制作了危险废物台帐登记表,下发了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台帐管理工作的通知。开展了对企业台账管理工作的情况进行重点要求及指导,帮助企业不断完善台账管理,同时搜集各类意见及建议,确保顺利全面推行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台帐管理制度。

  3.完成全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我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下面简称:系统)设备已安装、调试完毕;已编制完成系统操作应用培训课件;已下发福建省环保厅关于举办全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培训班的通知;已完成各级环保局的权限配置及注册验证码生成等工作。现可进行系统实际操作演练培训及应用工作。

  4.完成危险废物持证上岗制度工作

  完成了编制危险废物管理人员培训大纲、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编制培训教材、编写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手册共计25万多字、下发了关于建立危险废物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通知等危险废物持证上岗制度的工作。现已获得省物价局收费标准的同意批复。

  五.加强固体废物信息系统培训工作

  组织了各设区市及县(市、区)环保局负责固体废物管理人员共计120人的系统培训工作。参训人员对企业注册、产生源申报等企业用户业务及环保部门用户的审核业务等进行了全面上机操作,熟练掌握了系统的运用,为下一阶段全面实行系统应用工作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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