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始建于1978年,隶属于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是省属公益二类科研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承担科研项目研究工作需要,各研究团队开发了水生态环境、新污染物治理等研究领域共8个科研助理岗位,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热爱科学研究,具有良好的品行、团队协作能力和认真负责的敬业精神;
(三)年龄要求:原则上30周岁以下(1995年3月以后出生),特殊情况按照公布的岗位信息表相关要求执行;
(四)身心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及技术能力,综合素质好,能适应高强度工作压力和经常出差;
(五)符合具体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信息发布
相关信息在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官方网站、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网站上公开发布。
三、岗位及要求
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报名审核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为期一年,招满即止。
(二)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将以下材料以“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方式命名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到指定邮箱(fjhb-hky@sthjt.fujian.gov.cn),并在面试时提供原件核实。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招聘科研助理报名表》(详见附件2,需报考者本人签字并贴上正面免冠彩照);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以及学历、学位及学籍的网络查询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三)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
五、面试及录用
1.报考者经筛选后通知面试。
2.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通过综合考量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科研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确定人选。
3.面试综合成绩合格线为70分,未合格的不予录用。若面试综合成绩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六、用工方式和薪酬待遇
本招聘岗位为科研助理,实行劳务派遣,试用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薪酬待遇按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科研助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拟聘人员名单适时在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官方网站、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茶园小区环北三村10号楼
联系电话:0591-87719334
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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