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的市环保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省直有关单位及厅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我省环保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环保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环保人才支持,根据《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2012年申报环保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环保相关业务知识。
二、培训对象
拟申报2012年环保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且符合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人事厅《关于福建省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意见》(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规定的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5天(拟定5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培训地点:莆田市湄洲岛
请各设区的市环保局及有关单位认真组织,于4月29日前将辖区内参加培训的人员报名表寄至省环保厅人事处。
联系人:林麟,电话:0591-88367113,传真:0591-88367103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环保路8号
邮编:350003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27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