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环保厅关于举办2012年申报环保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2-04-24 11:24

各设区的市环保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省直有关单位及厅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我省环保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环保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环保人才支持,根据《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2012年申报环保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环保相关业务知识。

二、培训对象

拟申报2012年环保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且符合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人事厅《关于福建省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意见》(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规定的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5天(拟定5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培训地点:莆田市湄洲岛

请各设区的市环保局及有关单位认真组织,于4月29日前将辖区内参加培训的人员报名表寄至省环保厅人事处。

联系人:林麟,电话:0591-88367113,传真:0591-88367103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环保路8号

邮编:350003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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