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工业企业废气治理,进一步减少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持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福建省泉州市坚持全面推进和突出重点相结合,结构优化和深度治理相结合,严格监管和激励引导相结合,高效统筹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分类型、分批次稳步推进锅炉整治淘汰。
据了解,至2023年年底,全市将全面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完成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今年截至目前,泉州市已淘汰燃煤锅炉62台,共224.78蒸吨;完成4台35蒸吨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并逐步推进燃油、燃生物质锅炉的淘汰整治工作。
在加强政策保障方面,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局、财政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锅炉污染整治促进清洁低碳转型的意见》,以高污染燃料小锅炉整治为重点,稳妥有序整合一批、退出一批、提升一批,全面推进锅炉污染整治,推动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降低碳排放强度,促进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在现场排查核实方面,泉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各县(市、区)人员逐一走访辖区内的涉锅炉企业,现场查看锅炉使用情况并与企业沟通交流,全面掌握锅炉的规模、燃料、治污设施运行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建立健全管理台账,“一企一策”落实整治方案。
同时,加大宣传执法力度。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加强锅炉整治淘汰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充分利用政策、技术优势主动对企业开展帮扶,确保如期完成整治淘汰任务。同时,不定期开展抽查,对整治过程中弄虚作假、未按要求进行清洁能源替代或者提标改造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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