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特邀华侨大学法学院院长、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刘超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法典》)监管执法机制创新专题讲座。

讲座以《法典》监管执法机制创新为核心,从五个方面进行全面、务实的解读。刘超系统介绍了法典编纂的时代背景、指导思想和核心理念,梳理总则、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法律责任五大编目的整体框架与1242条条文体系,重点讲解绿色低碳发展独立成编、生态环境权益法定化等十大制度创新亮点。同时,围绕全域统一监管、环保督察法定化、跨区域联合执法、排污许可管控、生态信用监管等新型监管机制,结合基层执法实际,细化执法权限、处罚规则、实操要点,通过立法真实案例厘清执法工作边界。
整场讲座内容充实、针对性强,兼具理论高度和实践指导性,为福州市生态环境系统准确理解和正确适用《法典》提供了专业引导。下一步,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深化《法典》学习贯彻工作,坚持以学促干、以法赋能,不断规范生态环境执法行为,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水平,以坚实法治力量护航福州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调研员、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代表参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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