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是危险废物判定的重要法定依据,是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技术基础和关键依据。近日,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修订发布了《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以下简称《名录》)。该《名录》将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为加强新旧名录的有效衔接,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做好危险废物新旧名录衔接工作的通知》(闽环保固体〔2024〕9 号),并组织福建省固体废物及化学品环境管理技术中心汇编《名录》解读指南,进一步明确了新旧名录衔接阶段,排污许可证管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危险废物豁免管理、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等4个方面全过程要求,帮助涉危险废物的有关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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