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与福建海事局在福州签订共同推进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合作协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徐威,福建海事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凯出席签订仪式。

此次协议签订,是双方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的意见》《福建省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更是推动双方资源优势集成,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具体行动。
双方将以此次合作协议签订为契机,齐心协力、同题共答,以高水平保护筑牢海洋生态环境根基,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加澎湃的绿色动能,共同谱写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新篇章。一是以美丽海湾建设为主线,统筹近岸海域水质改善、海洋垃圾治理、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和海洋倾废监管,推动陆海污染协同防治,共同守护好福建的碧海银滩。二是共同加快岸电推广、电动船舶应用、绿色航运走廊和零碳低碳航线建设,支持新能源产品安全便捷出海,推动航运绿色转型与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相互促进。三是强化海洋环境风险联防联控,健全海上污染事故应急联动机制,深化溢油预测、无人机监视、卫星遥感等合作,推动应急设备共享共用,加强联合执法演练,共同提升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处置能力。四是深化数据共享、智慧监测、法治保障、科研攻关等方面探索试点,推动海事监管与生态云平台融合,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提供福建样板。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魏良栋,福建海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向上代表双方签订合作协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海事局相关处室(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签订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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